《千侠录》——骨牌有血
第1章 古镇瞎子
潺阳道边,有个百年古镇叫做青石镇,镇中大约有五十几户人家,而这个故事就要从青石镇说起。
这天大概是个冬天,天上飘着鹅毛大雪,一对看起来有三十岁上下的夫妇走进了这个村子。
两人的神色匆匆,那男人的腰间别着把看起来就十分名贵的宝剑,而那女人怀中则抱着个约有几个月大的孩子。
“濠哥,咱们真的必须把孩子寄养在胡骗子家么?”
那女人抬起头来,标志的鹅蛋脸完美的几乎挑不出瑕疵,可眼神之间却隐约带着几丝哀愁。
男人的脚步略微停顿了片刻,没多说什么,只是整个人显得有些虚浮。
夫妇口中所说的胡骗子住在青石镇东头,平时总念些别人听不懂的话,靠给人算命驱邪混口饭吃。
尽管镇里的人都没什么文化,但久而久之也都知道这胡老仙是个骗子。
因为基本是他给人做法事,来来回回只有那么几句话。
“天地三清,道法无常,巍巍如峰,还我真罡。”
对于这件事镇里的老人们有这样评价:“那老天爷总不能像是店伙计一样吧?那是你想使唤就使唤得了的?”
当天胡老仙恰巧向隔壁老嫂子讨了些肉食,正在灶台前面忙活着他的白菜炖肉,就忽然觉得屋子里吹进来阵阵凉风。
青石镇子里几乎没有用锁头的人家,甚至连门闩都少见,夫妇俩也没敲门,就直接把门推开了。
“哎哟,你们两个娃来的真是时候,是不是知道我今儿炖肉吃,来混吃混喝的?”
说起来,胡老仙和夫妇俩算是老相识,早些年夫妇俩闯荡江湖,路上被个看着像是世外高人的老骗子骗吃骗喝,最后也闹了个熟络。
而这个老骗子就是给人算命的胡老仙儿。
夫妇俩没搭话,那男人竟然突兀的就跪了下去,女人愣了一下,跟着也跪了下去。
这一跪可把胡老仙吓得够呛,赶紧伸手去扶:“你们两个小娃这是干啥?赶紧起来,起来。”
胡老仙胳膊上用力,想把这小两口扶起来,但任他怎么用力,夫妇俩都纹丝不动。
“嘿,我说你两个小娃,怎么?扶都扶不起来,要讹我这老头子阿?我……”
还没等老骗子第二句话说出来,那女人眼泪就已经掉下来了。
男人扭头看了看夫人,也只能无奈叹一口气:“胡老,我不瞒你,我夫妻俩今天遇到些难事,除了你也就没人能救我俩了。”
胡老仙有些发愣,但能看出来这夫妇俩绝对不是开玩笑。
“你们夫妻俩都解决不了的事,我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子又能有什么用处?你先说给我听听。”
夫妻两人相视一叹,男人沉闷道:“我们夫妻二人有些事必须要做,可这孩子还小,能不能拜托给胡老您?…”
说到这男人有些尴尬,虽然三人交情颇深,可带孩子这种事,亲人都不一定敢应承,更何况是外人?
可胡老仙听到这里哈哈大笑:“好你们两个娃娃,你们去做大事,轰轰烈烈,反倒要我这个老头儿帮你们带孩子。”
夫妇两人默然不语,半晌之后胡老仙无奈一叹:“也罢,既然你们两个娃娃都有这种魄力,我又怎么能袖手旁观?你们去罢。”
胡老仙从女人怀里把孩子接了过来,那孩子小脸红扑扑的特别可爱。
“你们两个娃娃,把孩子给我也不告诉我叫什么名字,真是荒唐。”
他虽然嘴里抱怨,但实际上对这个娃娃也是喜欢的紧。
胡老仙一生未娶,这孩子就跟他自己的孩子没什么两样,只是抱着就由心底的开心。
夫妇两人站起身来,回头看了看胡老仙怀里的孩子最后也只剩下一声苦叹。
“唉,这孩子就叫他屠清吧,只愿他能在这世道踏出个朗朗乾坤,屠出个清平盛世。”
言罢夫妇两人就转身离去,再不见了踪影,只是他们刚才跪着的地方有些湿润。
也是从此之后,胡老仙家中多了两个楠木排位。
“醉剑行侠屠林濠灵位”
“潇湘琴俪李清依灵位”
胡老仙清楚,两人这一转身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出现在世上了。
牌位一贡就是十几年,或许是胡老仙肆意妄言惹了天怒,收养屠清几年之后就得了眼疾,最后竟就双目失明了。
好在这个孩子生性稳重,也讨镇上百姓的欢心,吃着百家饭也就长到了将近二十岁的年纪。
而印象中胡老仙除了偶尔给镇上百姓算算风水,剩下的时间就都是在那个不大的院子里念些屠清根本听不懂的顺口溜。
“天从云,气起紫霄云山外,走少阳,剑过三关走千招,任督双转,神汇阴跷………”
尽管听起来气势磅礴,但对于屠清来说,也仅仅是胡老仙消遣的方式。
伴随着屠清逐渐长大,坑蒙拐骗的胡老仙也渐渐老去,到后来他甚至不再给人算风水,更多的时候是在院子里用他早已经看不见东西的眼睛看看天空。
胡老仙的重病大概持续了半年的时间,他没有亲戚子嗣,所以一直是屠清照顾在他身边,直到胡老仙断了气。
过世那天,在回光返照的时候胡老仙特地把屠清叫到床前。
大病半年虽然有屠清在身边照料,但仍然瘦的像具骷髅。
胡老仙伸出颤颤巍巍的手指着炕洞,声音有些嘶哑:“里面…有本书,你去…福…福陵…找田…田道清…让他安排…咳咳咳”
剧烈的咳嗽声之后。胡老仙再也没了气息,几天之后屠清根据他生前说过的话,挑了个好日子把胡老仙葬了。
那棺材是屠清卖了房子,托隔壁镇上王木匠打的,这位老仙活了八十九岁,最终被埋在了柏山的脚下。
虽然他临死之前说的那番话吞吞吐吐,但屠清也算听明白了胡老仙的意思。
应该是胡老仙死前是怕他无依无靠,所以特地将它托付给福陵的熟人。
故人遗命,自然无法拒绝。
至于那本书则是平平无奇,在屠清的眼中看来,也不过是本算命卜卦的杂书,可最后屠清还是把它揣进了怀里。
他在这青石镇生活了整整十八年有余,是左邻右舍的大爷大妈看着长大的,此刻要走少不得践行。
村里的乡亲也不舍得让这个寡言且仁义的孩子出去闯荡,但也知道是胡老仙的遗言,以屠清的脾气不可能不遵守,也只好各家凑了些碎银子给屠清做盘缠。
这近二十年的光景过去,武林之中几乎炸开了锅,每件事都轰动一时。
先是江湖皇主聂剑棠病逝,再是武林绝代神女君丹萱开创聆烟剑阁。
而最最震撼的是绝代剑客屠林濠夫妇剑断天路,绝了所有武林人士追寻极道的梦。
这些屠清自然不会知道,因为他小小的包裹里除了换洗的衣服以外,就只剩下些碎银子以及那本旧书。
他的目的地“福陵”位于大夏皇朝疆域偏南,离青石镇大概有近千里路程。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千里路程能看到的世态炎凉甚至要比有些人一生所见还要多。
但屠清刚过村口,就瞬间被隔壁村闲逛的几个地痞流氓围了起来:“这不是胡瞎子家的小野种吗?要干什么去啊?”
周围笑声显得异常刺耳,屠清在这生活了近二十年,自然知道这群小痞子的行事风格,无非就是欺软怕硬,劫些钱财。
胡老仙在世的时候屠清不敢和这几个痞子计较,生怕这些人趁他不在家去打扰胡老仙,可现在胡老仙已经死了。
屠清嘴角抽了抽,难得的绽出几丝冷笑。
“要命,就滚,不要命,就死。”
他的眼睛漫不经心的扫过几个痞子,最终眼神落在一个拿着木棍子的青年脸上。
几个流氓脸上一愣,这话根本不像是屠清说的,附近十里八村都知道屠清是个棍打不出屁的闷葫芦,怎么今天转性了?
“我数三个数,不滚,就死在这。”
屠清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中没有半点波澜,就好像是说要杀只鸡一样。
以前所有人都只看见了屠清温顺的一面。
但所有人都不知道,他亲生父亲就是凭剑断天路的屠林濠,怎么可能没有血性?
带头的地痞脸上十分不屑,只以为是这个闷蛋不想受欺负所以虚张声势。
“来来来,你来杀我啊,你要是不敢杀我,我今儿晚上就去刨了胡瞎子的坟!怂货。”说着他还把头向屠清伸了过来。
屠清没动,嘴角又抽了两下,眼睛之中的凶芒更盛了。
直到那个带头流氓把头抬起来的时候,屠清终于动了,动作仿佛是计算好一样,劈手从旁边流氓的手中抢过木棍,狠狠地从那流氓的喉咙捅穿过去。
平头的木棒硬插进喉咙里,碾碎了喉结。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带头的流氓双眼惊恐用手捂着脖子,喉咙中发出“喀喀”的声响,身子晃了晃之后轰然倒下。
“你让我杀你的,那不如来的痛快点。”
说完屠清猛的把喉咙里插着的木棍猛的抽了出来,滚烫的鲜血喷在几个地痞的脸上。
他毫无表情,仍是抽了抽嘴角,伸手把还沾着血的棍子绑在包袱上,而后扭身继续赶路。
四周死一般的寂静,直到有好事的路人走过,才发现这人已经死透了。
几个地痞流氓已经说不出来话了,刚才那个景象,比见鬼还可怕。
余光中只看见那挑着包袱逐渐远去的身影显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狰狞。
第2章 《杀人经》
侠客对于江湖来说就犹如过江之鲫。
偌大个武林中每天都要葬送掉近百的英雄好汉,却仍然叫人神往。
最成名的江湖侠客,除了能得到心中对所谓正义的籍慰之外,死后也只能剩下几声感慨的叹息。
屠清杀人的事情仅仅是个插曲,放在武林当中就好像是往黄河扔进个小石子,或许连波澜都不能带起。
古人云:“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历来多少叱咤风云的英雄好汉都难以免俗,似乎死时能让天下震动就是对人生的最大肯定。
江湖中死了个聂剑棠,同时也死了个吴十一,相比聂剑棠来说,吴十一死的窝囊了点,有传言说他是病死在床上。
武林中人最好的归宿是死在剑下,但能够放下剑,放下骄傲,也许这种境界他们永远不会明白。
老剑客的死比聂剑棠还要轰动。
东起梦泽关,西至垚山岭,几乎所有的江湖人都在讨论这位老剑客。
所有的话题围绕着一个词汇,《杀人经》。
大约七十年前,有位黄牙老头收了两个村里孩子做徒弟,并各传了半部经书。
这件平淡的事竟引得武林震动整十年。
两个孩子中,略小的叫田狗子,稍大的叫吴十一,两人各凭半部经书在江湖闯出莫大威名。
最后黄牙老人死于无名,可那传世的经书却有了名号,南徐第一才子沈千烨偶然得见,曾亲自为其点评。
“锋芒显露,寸土必争,晚生行走江湖数十载,唯此经当的上‘杀人’二字,实在汗颜。”
几十年间《杀人经》名动江湖,如今吴十一那老混蛋归了西,半部经书也就自然没了下落。
江湖传言说吴十一晚年收养了个义子,很有可能这半部经书就在那毛头小子手中。
那些流言距离屠清太过遥远。
对于这个江湖来说,现在的屠清还只是条刚脱出牢笼的雏狼。
仅能凭着骨子里狠厉的天性,以及尚且未长成的獠牙,在这片名叫江湖的草原上生存,以及搏杀。
这位在耽月小亭喝酒的雏狼还未曾想到,从他踏出青石镇那一刻,他的脚步就已经迈入了江湖。
青石镇到福陵有千里路途,左邻右舍虽说给屠清凑了些盘缠,但凭这些碎银子,桌上能有两个菜都算是奢侈,雇车更是不够。
杀人出镇的时候还是清晨,转眼走到耽月湖百里长亭天色已经渐黑了。
与屠清饮酒对坐的耽月湖乃是大夏二十八景之一,让无数文人墨客在这里流连忘返。
但这景色美也只针对于那些舞文弄墨的腐儒,反正躺在亭子里喝酒的屠清没看出哪里漂亮。
“还…还什么…奢州锦乡耽月雨,这他娘的也没有雨也没有月亮,不就是滩水洼子么?”
屠清醉醺醺的伸出手比了比嘟囔道:“比俺们镇上的水泡子宽不到哪去。”
说完屠清晃了晃身子,恍惚间好像听到个女人在说话。
“古亭,耽月,醉人,又何尝不是人间美景?”
声音犹如天籁,惹得屠清忍不住回头去看。
姑娘二十岁上下,鹅蛋脸,黄衫薄裙,乍看过去好像莲瓣的透彻。
借着酒意屠清还忍不住的看了看那姑娘的胸脯,然后伸手在自己略显平坦的胸前比量两下,感慨道:“真大…”
“耽月湖只有泛愁思的时候最美,奢州每年只下三五场雨,所以这美景才显得稀有,也因为稀有让人憧憬。”
女孩微笑的脸颊带着酒窝侃侃而谈,仿佛根本没看到屠清瞟向她胸前某个高耸部位的眼神。
屠清没多说话,用两根手指捏着酒壶轻轻晃了晃而后一饮而尽,眼神迷离起来。
朦朦胧胧间,屠清看到那个仙女好像是冲着自己跑了过来。
“奢州的雨是美,但这次来不及看了,下次见吧,醉鬼。”
女孩边喊边跑,到了屠清身边竟然纵身噗通的跳进了耽月湖!
那对堪称完美的小腿从屠清眼前晃了下,随后就不见了踪影。
屠清喝的酒瞬间吓醒了大半,倚着亭子怎么也闹不明白,这好好的姑娘,刚才还咬文嚼字的,咋就跳河了呢?
还下次见,姑娘,我跟你什么仇啊?
晕乎乎的就听远处有人喊,只是这几个声音和刚才那仙女比起来,简直太难听。
“快点,别让那小蹄子跑了!”
“他娘的,那小子赶紧给老子滚开!”
亭子的过道很窄,平时两个人走并肩还凑合,但现在屠清喝多了酒,站没站相,整把这过道堵严实了。
那清秀女孩身子瘦,从旁边就能钻过去,换成这两个汉子却怎么也不可能。
俩壮汉喊的声音不小,但屠清愣是听岔了。
“啥?驴……跑了?不追,搁这瞎…喊顶个屁用?”
他酒还没醒透,只当是青石镇谁家里丢了牲口,晃晃悠悠的朝着两个醉汉走过来,抬手指着鼻子就训。
“我说……黑…二蛋子,………狗娃,你俩咋……就……连头驴…都看不好呢?………真他娘的废物……”
俩壮汉眼看着醉汉屠清满嘴胡说八道,气不打一处来,谁是黑二蛋子?谁他娘的是狗娃?
眼前这两人可不是善茬,江湖绿林道有三山十六湖,共十九门山寨,其中就有奢州耽月湖一门。
两个壮汉刚加入耽月湖山寨,按绿林道的规矩要巡寨三天,这三天叫“插贡香”,也是给新人立功的机会。
如果是江湖上的高手加入,三天内多半会找几颗有分量的脑袋给自己做敲门砖。
这种人进寨之后地位自然不可能低,最少也是当个小头目什么的。
而被屠清误打误撞放走的那个女孩,正就是这两兄弟准备抓来插贡香的目标。
这就等于是间接断了俩人的前程。
“好你个胡言乱语的小王八蛋,放跑了那小蹄子,今天你爷爷就拿你的脑袋拜山!”
说着,其中稍微显胖的那个汉子猛然把手中的锄头向屠清抡了过来。
庄户人家普遍都有把子力气,但要说是武功,还差得太远。
忽的只听屠清一声断喝:“黑二蛋子!长……本事了是不?…忘了我小时候扒……扒你裤子打……屁股时候了?”
别看那两个壮汉看起来五大三粗,毕竟只是官逼民反谋不出生计的庄户人家。
平时杀鸡宰羊倒也没什么,可真要杀人的时候难免手抖,被屠清一嗓子吓得连手里的锄头都扔了。
“你这个废物,想在耽月湖入伙,连个家伙都握不住,让我来!”
这人和刚才拿锄头的农户不同,满脸横肉手里攥着把宽背的屠牛砍刀,浑身散发着凶戾的气息。
自古屠夫悍卒最具杀意,那是种从骨子里透发出的阴寒,屠清远远站着都感觉浑身发冷。
古代屠夫大多血性,杀猪的时候直接用杀猪刀捅进猪的心脏放血而死,见惯鲜血杀起人来自然不会手软。
“嘿!狗娃…我…你还敢…跟…跟我动刀……找揍吧?”
这世上有种人,他们天生反应就比别人快,杀人往往都是一击毙命,被称为天生的杀手。
而在江湖中,这种体质及其罕见,也被称为练武奇才。
屠清嘴角抽动了两下,尽管还醉着酒,但动作却比任何常人都要干脆直接。
他稍微一侧身,屠牛刀贴着面门劈了个空,而就在这时候,右手的酒壶猛的往壮汉头上一抡。
“啪嚓!”
这耽月湖酒家是什么档次?连酒壶都不肯粗制滥造,看似白玉的酒壶狠狠砸在凶戾大汉头上,愣是没碎。
“小兔崽子,你,啊!”
酒壶没碎,屠清也愣了一下,本来想着用酒壶碎片给他来个封喉,可现在只能再血性点了!
远处那个拿锄头的大汉双腿直打颤,他亲眼看见屠清正把半个白玉酒壶塞进屠夫的嘴里,一脚把屠户提倒在地。
“杀人者恒被人杀,你没机会选死法了,我帮你选吧。”
屠清眼神中尽是狠戾,他刚出襁褓之时脸上就已经染血,这是天生带来的杀意。
说完抬脚猛的往白玉酒壶上一跺。
整个白玉酒壶踩进屠户的嘴里,满口的牙被砸下不少,又说不出话来,只是瞪大了眼睛簌簌的吐出鲜血。
“啊!!!”
远处站着的农户一声怪叫,哆哆嗦嗦连地上的锄头都顾不上,扭头就跑。
绿林哪是那么容易混的?眼前这白净少年看着文质彬彬,哪知道是个这么血性的凶人?
屠清面无表情的看着地上那具臭肉,心里没有半点的波澜。
杀人者恒被人杀,没什么奇怪的。
初出茅庐的屠清自然不知道自己惹下了什么祸端,江湖中有几大势力最惹不得。
其中就有这绿林组织三山十六湖。
即便是大夏皇朝倚仗压制武林数百年的绣春阁,单论凶名也远不及这草莽绿林组织。
皇朝重权利,江湖才重名义。
三山十六湖在武林中是出了名的护短,比起缴些黄白之物就可以消了罪责的皇朝来说,不知强硬多少倍。
这一切屠清都浑然不觉,反而是极为潇洒的直接回那个小破客栈见周公去了。
夜幕昏暗,屠户的尸体被两个黑衣人抬走,其中稍高的黑衣人躬身抬人,隐约露出内衣上用金线绣的两个篆体小字。
“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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