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秦安》免费试读_常戈
楔子 雁门关外
公元前229年,冬至,黄昏,雁门关外,这一年的冬天特别冷,狂风卷着鹅毛大雪在草原上肆虐。
一队骑兵,结成大雁阵,在风雪中狂奔,领头的是一名千夫长,他不断住注视着雪地里的马蹄印,发出一阵狂笑,“快追,抓住司马尚,赏金千两,爵升三级,这次不能再让他跑了”
他领了死令追杀司马尚,尤其是他带的那个小娃,从井径关一路追到了雁门关,几次快得手了,都被司马尚逃脱,今天,下了雪,草原上留下了清晰的马蹄印,看他还往哪跑。
司马尚,赵国最后的名将李牧的副将,他正骑着那匹追随了他多年的赤野驹,在不远处狂奔,从井径山一路过来,已经跑死了两匹马,幸亏赵国边军骑士每人配备三匹战马,而且司马尚对这一带地形特别熟悉,才勉强躲过了颜聚派来的追兵,跑到了雁门关外。
今天,这茫茫草原,风雪交加,难道,真的躲不过去了吗?
“哇---”怀中的孩子又开始哭了,这个孩子,天赋异禀,哭声特别洪亮,那怕是一天不进食,依然能够放声嚎苦,且哭声悠长。
“不愧是名将之后啊,哭得都这么有气势”司马尚苦笑了一下,李牧将军被郭开所害,临时前将他这唯一的孙儿托付于他,想不到郭开如果心狠手辣,非要斩草除根,派出飞骑一路追杀,今天,难道真的要丧命于此。
“不行,这是将军唯一的后人,我一定要保住他”很多次,司马尚都是凭着这个信念支撑着,从鬼门关躲过去,可是,今天,还可以吗?
追兵越来越近了,近的都可以隐隐得听到马蹄声。
司马尚一边策马飞驰,一边给小娃儿喂了口马奶酒,赵国的骑士人人都配有这种马奶酒,喝了扛饿又抗冻,加上烙饼,是赵军边塞骑兵的主要补给,一叠饼,三袋马奶酒,可以支撑大军三天的军粮,也就是靠着这些,司马尚才一路支撑到现在。
小娃儿喝了马奶酒甜甜的睡着了,小脸被风雪刮得通红,“看来今天得想个办法干掉一些追兵才能走得脱了,”司马尚暗咐。
一打眼,前方有一片山坡,有三个品字形的突起,凭着多年和匈奴作战的经验,司马尚立刻意识到这是个设伏的好地方。骑马转了圈,他把小娃儿解下,放在品字最后的那个凸起处,那边正好还有个小凹洞,避风,不走近还不容易被发现。
他把战马解下,让它站到放到另外一个坡,用石头拴住,他用手抚着这匹跟随他出生入死好几年的赤野驹,不禁老泪纵横,有一次和匈奴作战,他被流矢射中,昏迷了,伏在马鞍上,是赤野驹托着他奔驰了一整夜,把他驼回了军营,赤野驹已经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今天确不得以要牺牲它来诱敌。
赤野驹仿佛也知道了司马尚的想法,一滴浑浊的马泪,滚了下了,但它没有咆哮,只是在那里,轻轻地踢着马蹄,用脖子蹭着主人的手掌。
司马尚长叹一声,数了数自己剩下的羽箭,只剩9支了,敌人应该有接近20名,看来只能射杀几名,然后把其他人引开,一路上再伺机逐个击杀,但是这样一来,小娃儿留着这里,会不会出事了,哎,没办法了,将军啊,你在天之灵保佑你的小孙儿吧。
司马尚伏到另外一个山坡后,挨个地用雪擦拭着剩下的羽箭,静静得等着。
追兵到了,千夫长一马当先骑在最前,天气已经昏暗下来,他很快注意到前面的马蹄印奔那片小山坡去了,常年作战的本能,让他不由得勒住了缰绳,刚想下令,身后的几匹已经飞到了前面,还没等他反映过来,嗖嗖的连续飞出几支羽箭,那冲到前面的几骑,已经翻身跌落马下。
“停!停!”千夫长赶紧扬鞭,由于前面几骑冲到了他前面,他没有看清楚来箭的具体方位,前面呈品字形分布着三个山坡,司马尚一定藏在那里。
他打眼看去,左边山坡后,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晃,是马尾,原来司马尚藏在那里,但是怎么过去呢,司马尚是赵军出名的神箭手,百步穿杨,现在他占了地利,而且在上风头,硬冲过去,可能损失有点大,千夫长转头看看剩下的十来名骑士,从井径关出来,这个队伍有三十多人,一路上已经折损过半,这个司马尚不愧是李牧身边的大将,有勇有谋,不好对付啊。
“全体下马,用马做掩护,一队慢慢靠近左边那个山坡,另外一队从侧面绕去右边那个山坡,对司马尚形成夹攻之势”千夫长当年也跟随李牧和匈奴打过仗,对于这种迂回夹击的套路还是知道的。
一切都在司马尚的意料之中,这是赵军和匈奴作战的常用套路。“1个,2个,3个。。。。。”往他这边来的骑士一共7名,司马尚借着暮色和风雪的掩护,慢慢挪向更右方,这样在这些骑士登上右山坡的时候,就可以避开战马,在右侧射杀他们。
靠近些,再靠近些,来吧,让你们见识下什么叫百步穿杨,司马尚拿出了他的绝技,一弓双箭,连续2发,4名骑士还没反应过来就中箭倒下了,然后,司马尚一跃而起,一边冲,一边搭弓,射出了最后两支箭,刚好冲到队伍前,拔出长剑,砍下了最后一名敌人的脑袋,这一切,几乎在一瞬间完成了。即便如此,当司马尚牵住敌军一匹战马缰绳,准备跨上去的时候,左边那队发现上当的骑士已经反应过来,羽箭嗖嗖的射了过来。
司马尚,镫里藏身,躲过几支羽箭,战马一声长鸣,带着箭,拖着司马尚冲下了山坡,“上马,追”千夫长恼羞成怒,打马带着剩下的8名骑士追了过来。
没箭了,这马也中箭了,马上就跑不动了,敌人这么近,怎么办?怎么办?真的走投无路了吗?
司马尚长于计谋和弓箭,近身搏击能力是他的弱项,如果被那些追兵围住,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战马越跑越慢,终于一嘶叫,倒地不起了。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一片漆黑,风雪也小了很多,四周一片孤寂,只有越来越近的追兵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司马尚握着长剑,在铺着皑皑白雪的草地上,蹲着身,漫无方向的往前小步跑,希望借着夜色侥幸脱身。
追兵已经到了死马边上,千夫长下马查看了一番,“司马尚已经没马了,他跑不远,大家打起火把,找地上的脚印,追,而且司马尚应该没啥箭了,他的剑术很一般,单打都不是我一个人的对手,杀了他,就在今天”为了给剩下的骑士们打气,千夫长狠狠地咆哮着。
“难道我堂堂司马尚,竟要死在这些无名屑小手中吗”司马尚不由得扬天暗叹。
猛然间,司马尚看到前方,有几点绿光闪过,不是几点,是很多点,是狼群,常年在草原行走,司马尚对于这最熟悉不过了,李牧将军在云中郡驻扎的时候,常有狼群出没,狼是草原上最凶狠的动物,尤其是狼群,有勇有谋,而且凶残,不出则已,一出必中,规模出动捕食时,不亚于一支突击队。
为了保护牧民和羊群,李牧将军组织过几次大规模的围猎杀狼战役,用尽了围追堵截、侧翼包抄、诱敌深入等一系列战法,才把狼患控制住,都不亚于和匈奴的一场中规模战役。
从前面这些绿光看,应该有近百只狼,前有狼群,后有追兵,这,无异于雪上填霜啊,饶是司马尚经历了战场刀光箭雨很多年,此时也感到了一种深深的绝望,就觉得那心底里的最后一点热气在刹那间散去了,全身冰凉冰凉的,哇得吐出了一口血,倒在了雪地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司马尚悠悠的睁开了眼睛,阳光特别的刺目,他闭上眼睛,缓了很长一段时间,回忆着他记得的片段,我晕倒在了追兵和狼群中间,司马尚猛的一睁眼,打量着周围。
白茫茫的草原,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着刺眼的光芒,不远处,血迹斑斑,狼的尸体、战马的尸体、还有骑士的尸体,纵横交错,一片狼藉,我还活着,司马尚使劲得动了动手脚,确认自己不是在做梦。
司马尚挣扎着起来,查看地方的骑士尸体,一共9具,大部分尸体都已经残破不堪,有些只剩下骨头了,那个千夫长,手中长剑还插在一匹灰狼的身体了,眼睛只剩一只了,瞪得大大的,狼群也抛下了近50具尸体,看来昨夜追兵还没来得及杀他就遇到了狼群的袭击,全部被狼群所杀,狼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咬死了这9名骑士,饱食一通而去。而他这个早早晕死过去的人,反而被狼群忽略,捡了一条命,这,难道是将军在天之灵护佑我吗?
司马尚朝着井径关的方向,遥拜了三下,从骑士尸体边找到一袋完好的马奶酒,一扬脖喝了下去,顿觉浑身又充满了力量。
可惜,马都死了,要是现在有一匹马该多好,所有的马,无一例外,马颈处都被咬断了,这些都是训练有素的战马呀,看来昨夜遇到的狼群不一般呀,司马尚暗自叹息,凭着记忆,往昨天的品字形山坡走去。
一路走,一路心头直打鼓,小雁儿,你可千万要好好的呀,小娃儿才2个月大,在雁门关军中出生,将军特意给他取名李雁,大伙都亲切的叫他小雁儿。
司马尚一路忐忑赶到品字形山坡那里,找到那个小洞,小雁儿,他刚把头探过去,一下子僵住了,小雁儿,不见了!司马尚头一晕,急火攻心,心口一疼,一口热血噗了出来,再次晕了下去。
又不知过了多久,司马尚再次悠悠醒来,呆呆得望着刺眼的阳光,小雁儿不见了,将军,我把小雁儿弄丢了,那我还活着干什么,将军,司马尚随你去了,司马尚把长剑横在脖子上,冰冷的剑贴到了脖颈,一丝鲜血渗了出来,陡然间,司马尚心头一闪,想起将军临行前的嘱托。
这把剑,名曰龙渊,出自春秋战国时代四大铸剑师之一的欧冶子之手,在龙泉的秦溪山旁冶铸了,是当时第一把铁剑,辗转流落到李牧手中。
司马尚临行前,李牧把李雁托付给他的同时,特意将此剑解下,交给司马尚,“龙渊剑中,藏着一个秘密,包括赵军在雁门关外多年积累的财富的埋藏地点,以及我多年与匈奴行军打仗的心得,解开这个秘密,可平定匈奴,保我华夏北部百年太平,你带着这把剑,留给后世有缘人。”
将军没有告诉他其他细节,只是把剑交给他就匆匆离去了,司马尚盯着这把剑,沉吟许久,如果我就这样自刎,这个秘密不是永远随我埋葬在这茫茫草原了。
司马尚冷静下来,仔细在山坡附近查看了一圈,把洞周围的雪都扒开仔细查看了一边,没有看到血迹,也就是说小雁儿是失踪了,但是不一定死去,可能是被谁抱去了,只是昨夜一夜风雪,把相应的蛛丝马迹都掩去了。
小雁儿可能还活着,我要找到他,司马尚顿时涌起了新的希望,小雁出生时,后背有一块雁形胎记,有了这个线索,不管走到天涯海角,我都要找到你,不到我死去,永不放弃。我要找到小雁儿,把龙渊剑交给他,让他解开龙渊剑的秘密,也许,小雁会成为下一个大将军呢,想起小雁儿那异于常人的哭声,司马尚不由地对这个小娃儿充满了期待。
司马尚躺在山坡上,看看太阳一点点西去,夕阳照在冬日白茫茫的草原上,枯黄的野草在白雪的覆盖下若隐若现,透着衰败的凄美,但也孕育着来春勃勃的希望,远处的雁门关伫立在夕阳中,依旧是那么雄伟、那么苍凉。
第一章 狼仔
公元前215年秋,九原,大将军蒙恬在九原大破匈奴三十万。
此时的蒙恬正领军走在班师的路上,胯下的汗血马缓缓地在广阔的草原上,秋日的草原午后,晴空万里,太阳晒在身上暖洋洋的,让蒙恬如坐轿子般的舒适。
灭六国之战,王翦父子纵横驰骋,为王氏一门赢了了无上的荣光,但那些毕竟是华夏的内战,而且彼时之六国,已日薄西山,唯一的可以一战的赵国名将李牧,也被秦国设反间计,被赵国奸相郭开害死了。
但是,与匈奴这一战,事关华夏民族存亡,且此时之匈奴,军强马壮,一卷北方,势不可挡,而且都是强悍的骑兵,蒙恬这一仗,先示弱将匈奴引入伏击圈,然后依靠秦军当世最强大的步军弩阵,结合骑兵侧翼冲击,才打败匈奴,此一战,从军种配合、战术应用等各方面堪称后世典范,此战过后,胡人十年不敢南下牧马。
有次一战,不枉我为将一生,可补不能灭六国之憾也,蒙恬骑在马上,心中无限感慨。要是李牧尚在,不知可有我今日之战绩,这次战术,蒙恬也是参考了李牧多次打败匈奴的战术修订的。可惜一代驱胡名将,死于奸人之手,作为一个将军,蒙恬一直隐隐对使用反间计害死李牧的做法心存遗憾,此生不能与李牧一战,憾事也。
正在蒙恬浮想联翩的时候,忽听前方一片喧哗,飞骑来报,几十个当地牧民非要求见蒙恬。蒙恬历来亲民,忙打马前去,前方几十个牧民,手里都提着酒肉,领头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正昂着头,老远看见蒙恬,立刻就跪下可。
蒙恬忙跑去,扶起,仔细询问才知道,原来九原这一代狼群肆虐,前阵子秦与匈奴大战,抛下尸体无数,附近的狼群更是闻风而来,顺带着牧民的牛羊也遭了秧,牧民们此来是恳请蒙恬在撤军前帮忙他们灭狼。
是夜,蒙恬亲自领了一千骑兵,埋伏在牧民帐篷中,二更天,月黑风高,秋风萧瑟,夜色中传来几声悠长的狼嚎,黑压压的狼群,绿色的眼睛,渐渐接近帐篷。
奇怪的是,到了一箭之地,狼群却停了下来,蒙恬正在疑惑,确惊讶的发现,狼群并未一拥而入,只有两三只健壮的,从不同方向,呈扇面行,缓缓地接近帐篷,一边接近,一边还警惕地左顾右盼。
蒙恬不由得有些尴尬,想不到这些畜生,还懂得先派出小骨力量进行侦查,真是狡猾啊。如果现在伏兵四起,远处的狼群势必一哄而散,必须等待。
那几只打头阵的狼,串进来后,直奔羊圈而去,几口就咬死了几只肥羊,然后叼着肥羊,扭头就往外跑,羊圈一阵混乱,远处的狼群依旧在那里逡巡。
狼群接下来的行动,更出乎蒙恬意料,他原以为,到这时候,远处的狼群该一拥而上了,但是,更意外的事发生了,那几只狼回去后,又换了几只狼,象刚才一样,只是这次变得大摇大摆的,冲进羊圈,蒙恬真是有点哭笑不得,想我堂堂秦国大将军,刚刚大败三十万匈奴,今夜面对这群狼,却要阴沟里翻船吗?
蒙恬不由恼羞呈怒,下令骑兵伏兵出击,远处的狼群仿佛早就料到,看到伏兵四起,趁着夜色,立刻四散奔逃,即便,蒙恬所带都是精于骑射的精兵,也就勉强射杀了十几头狼,狼群主力基本都趁夜色逃开了。
蒙恬不禁摇了摇头,人都说草原上的群狼,凶悍狡诈,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大军埋伏在牧民帐篷,那么大动静,估计早被狼群窥见,然而那些狼并没有避开,而是采取了那样一种方式来火中取栗,看来要灭这狼患,得好好下一番功夫才行啊。
蒙恬将牧民和手下几名大将召集前来,又好好地计议了一番,然后带着大军,敲锣打鼓的离开了。
两天后,他又带着骑兵,趁夜色,悄悄的折回来,在牧民帐篷的左右两翼的山头,埋伏下来,不动烟火,只吃烙饼和马奶酒。
如此过去好几天,依然没有动静。
难道被那些狼察觉了?现在已进入深秋,马上快冬天了,草原上的狼群,到了为冬季储备粮食的阶段了,现在放着这一大群肥羊,按照狼群的贪婪,它们一定不会放过,不然,到了冬天,狼群的日子不好过啊。
蒙恬不由得暗自后悔,上次轻敌,让狼群产生警觉,这些狡猾的狼,一定在暗中窥视,在寻找一击必中的时机,它们也在默默地等待,等待这样的机会。
那我就给它们创造这样一个机会吧。
这一夜,正当中秋,姣姣明月如玉盘般悬挂在草原,苍穹一片清朗,显得格外圣洁。
牧民们围在帐篷处,载歌载舞,美酒肥肉,热闹了一晚上,直到三更才慢慢安静下来,人们打着酒嗝,一个个地醉倒了。
远处的狼群,终于出现了,那头丰满的母狼,对着月亮,低低的一身长嚎,透露着那种压抑了很久的兴奋,但是它们依然没有放松警惕,这一次,依然是几头先打头阵,但是当他它们叼着肥羊自豪地归队时,剩下的狼群再也抑制不住了,一哈腰,纷纷向帐篷冲去,如骑兵冲锋一般。
终于等到了这一刻,帐篷中伏兵四起,一片箭雨射向狼群,这是令三十万匈奴都心惊胆寒的大秦箭阵,如今却用来对付狼群了。
狼群,果然凶悍狡诈,一看中了埋伏,立刻四散奔逃,又是一阵箭雨,埋伏在左右侧翼的骑兵也出手了,然后三路人马,呈品字形,包抄堵截,把狼群堵起来,一阵屠戮,一时间,到处都是狼群的悲鸣和嘶嚎,响彻了草原,连月光也暗淡了下去,饶是蒙恬这样经历了无数血战的将军,也不由得听得有些心头发毛,不知道自己这样大肆屠杀草原生灵是否是对的,在那遥远的天国,是否有那样一群绿色的眼睛在狠狠地盯着他。
看看狼群大部分被绞杀,蒙恬传令收兵,放剩下的狼一条生路,毕竟它们也是草原上兽之主宰,没有了狼群的草原,还能称得上草原吗?
深秋枯黄的草原,一片血腥,在月光下,透着妖艳的暗红,摄人魂魄,蒙恬正抚着胡须在发呆,突然间,一团黑乎乎的影子直冲他的战马扑了过来。
幸亏汗血马久经大仗,一身长嘶,前蹄高高扬起,躲了过去,但是也把毫无防备的蒙恬从马上摔了下去,左右护卫大惊,一边去扶蒙恬,一边朝黑影扑了过去。
黑影在人群中左突右闯,离得太近,弓箭无法使用,一时间一片混乱,蒙恬站起身来,定睛看去,仿佛是个人,但是又象狼一样四肢着地,象狼一样的嘶吼着,串越着,不由得有几分好奇,抓活的!
黑影终于寡不敌众,被众兵士,死死摁住,但依然挣扎,嘶吼不停,浑身滚满了污泥,毛发丛生,但是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人,从他的脸庞来看,应该是一个少年。
众人纷纷围过来,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分辨着,议论着,最后的结论是,这人不是牧民,是随那狼群一起来的,不知因何缘故,混在了狼群中,看上去他还不会说话,只会象狼那般嘶叫,也许从小就和狼混在一起,甚至是被狼养大的,狼孩!
蒙恬也是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个小狼孩,那个狼孩显然看出他是这群人的头,就像狼群中的头狼一样,具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和威严,但是他毫不畏惧,恶狠狠地盯着蒙恬,透着野性的坚韧与凶残。
蒙恬微微一笑,伸出手摸向狼孩的脑袋,狼孩,头一甩,张嘴一口咬蒙恬的手,左右一片慌乱,一刀把,砸晕了狼孩,但蒙恬的手依然被死死地咬住,众人撬了半天才撬开,疼的蒙恬直跳脚。
“要不杀了吧,这个小子,虽是人类,但和狼混迹太久,身上兽性太重,留着只怕日后要伤人。”
蒙恬沉吟半晌没有说话,毕竟这也是一条无辜的生命啊。
谁都没有注意,这时候,有一个负责养马一个老兵,眼含热泪的盯着这狼孩后背上的那块雁形标记,十四年了,十四年了,终于让我找到了,这十几年我在草原四处游荡,甚至不惜屈身到秦军下面做个养马的随从,皇天终不负有心人哪。
他不由自主地,走过去,轻轻地抚摸着狼孩的头,心中默念,将军啊,你上天有眼,终于让司马尚找到您的孙子了。
狼孩从昏迷中醒来,看到了司马尚,看着司马尚慈祥的眼光,很奇怪的,他眼中杀气渐渐退去了,他那样的凝望着司马尚,虽然依然是那么的充满了警惕,但已不再咆哮,仿佛是长期流浪在外的孩子突然见到亲人般的那种眼神,有点亲近,有点羞涩,又有点不敢相信的那种彷徨。
但这仅仅是一瞬间,当他的眼神扫到摁着他的兵士时,转眼又恢复了那兽性残暴的眼神。只是这一瞬间已经足够,在这一瞬间,司马尚已经相信,他确实就是那个孩子,而且还和他之间有那么一种久违的亲近。
“将军,这毕竟是一个孩子,只是久居狼群,所以染上了兽性,如果以后长期和人在一起,慢慢教化,他是可以恢复成人性的,要不让我带着他吧。”司马尚向蒙恬微微一躬身,淡淡求情。
“好吧。”蒙恬毕竟是一个性情温和地将军,见有人主动提出要这个狼孩,没多想就同意了,“不过,最好先用笼子关着,回去后你再慢慢调教。”
就这样,十四年后,李雁回到了司马尚的身边,虽然,他已经不认识这个老头,不知道这个老头想干嘛,但是从内心深处,总觉得这个老头给他一种亲人般的感觉,就像把他养大的那头母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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