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志异》——滔天大醉
第一章 气运杂货铺
我姓姜,单名一个天,在这城市的一角开着一间杂货铺。翻开我家族谱的第一页,那上面有一个名字,叫姜尚。
传说当初封神一役后,各路奇人异士尽皆封神,而我的祖先姜尚因福缘尚浅,未能封神。他未能封神其实是印证了天意二字,姜尚当年学成下山时,元始天尊就曾对他说过:你生来命薄,福缘尚浅,致使仙道难成,只可受人间将相之福。成汤数尽,周室将兴,你与我代劳,持封神下山,辅佐明主,身为将相,也不枉你上山修行四十年之功。
姜子牙福缘太浅,未得封神,便继续做了那周朝太师,是齐国的缔造者,繁衍数千年后,便到了我这一代,然而让人疑惑的是,数千年来,我姜家,都只是一脉单传。
一代名相,周朝太师,传到我这一代,竟成了开杂货铺的,也着实有些戏剧性,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这是一个典当行。
所谓杂货,可不止香烟啤酒油盐酱醋那么简单,在这个世上,只要具有一定价值,具有一定利润的东西,物质的、抽象的,这儿都能当。对于穷途末路的人来说,没有东西是不能出卖的。但总体来说,我这儿做三种生意。
第一种是最常见的,什么房契地契、什么股份合同、什么机密消息……一切在这个社会中具有商业价值、利润效益的东西,在我这儿,都是商品。
第二种则拿不上台面,拿不上台面的意思不是那些东西没有价值,而是它们的价值无法估量,是见不得光的。什么金石瓷玉、什么文房四宝、什么奇技淫巧……偷抢的、祖传的、盗掘的;活人戴的、死人穿的;合法的、非法的……一切上了年代的,具有收藏价值的,这间铺子里都能当掉。
前两种都是具有利润的,是能够创造价值的,而第三种,则是赔钱的。
一个面色萎靡的男子走进铺子,我来了精神,好几天没生意了,我瞧了一眼那男子,道:“当什么?”
“运气,”那男子畏畏缩缩地瞧了我一眼,“我听人说这铺子里可以拿运气换钱——”
“是气运。”我从柜台下拿出一个铜制圆盘,上面一片光滑,正如一面铜镜,“把手放这上面。”
男子将手放在上面,不一会儿,那铜制圆盘上便出现了一个浅浅的手印,就好像那男子沾了一手的墨,但那墨却是金色的。我瞧了瞧那浅浅的手印,问道:“出售多少年的?”
男子面上透露出一丝丝犹豫,道:“五十年!”末尾又加了一句:“我还能活五十年吗?”
我心想这生意还真合算,白给你钱还帮你算算寿命长否?
“就算你死了,变成孤魂野鬼,这气运也能扣。”我白了那男子一眼,“不过本店最多只收三十年,你这气运,三十年值四十万,卖吗?”
三十年四十万?男子最后的一丝犹豫消失了,面部浮上了一丝喜色,大概是把我当做一个钱多的傻子了。男子瞧了瞧四周的装饰,也没多大个派头,心想这店铺怎么还没破产?于是喜气洋洋的说:“卖卖卖,就三十年,卖了!”
我瞥了他一眼,心中为那四十万感到心疼,“姓名?”
“王祥。”
我从柜台下摸出一个黑色的账本,翻开其中一页,提起毛笔写到:
兹有生人王祥,年三十一,于我行当今世气运三十年。
以此为证。
杂货铺。
然后将那账本推到男子面前,“摁个手印。”
那男子明显吃了一惊,心想我是怎么知道他名字的。
瞧着男子喜气洋洋的走出铺子,又瞧了瞧手机里那转账成功的信息,我不由叹了口气。这铺子是我爷爷传给老爹的,然后老爹又传给了我。做这一行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时不时也能做些大买卖,也是有些大钱赚的,可这第三种买卖,硬生生将这铺子给做成了赔本生意。气运也能买卖?我其实也不信,然而祖上传下来的规矩自是不能乱了。
我将头撑在柜台上,百无聊赖地提起一只钢笔,灵活地转动着,眼睛却又盯住了店门口。
那里出现了一个穿着朴素的中年男子,中年男子抬头瞧了一眼铺子的招牌——气运杂货铺。
一股子土腥味儿钻进鼻子,盗墓的!我坐直了身子,这些盗墓贼,向来是店里大顾客,这些盗墓贼本领可不小,三山五岳、五湖四海的墓,只要被他们嗅出点味儿,那可就遭了秧,但他们的好东西,向来也是最多的。
“老哥儿,”我热情地问道:“有什么好东西啊?”
那男子一阵左顾右盼,确信店里没其他人之后,才凑到我的耳边,“老板,你这儿收信息吗?”
“哦?”我耷拉着头,“那得看是什么信息了,一般信息不要……”
“大墓,”男子神色中透露着兴奋,“有一座大墓!”
我顿时泄了气儿,知道这八成是一个骗子,被盗墓贼发现的墓,还会有好东西留给我?这年头想吃白食儿的人还真不少,“大哥,这都什么年代了,有墓,你应该上报国家,去找那考古的!”
男子见我不信,急了,道:“真有,真有大墓!”他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块布帛,塞到我手里,“这是我在那墓里找到的!”
我接过那布帛,凭手感也不知是何材质,是何年代,只见上面有一些稀里糊涂的字符,那些字符似篆非篆、似隶非隶,又有些像符咒,琢磨半天,也不知道是何意义,但我知道,这绝非随意杜撰。
“有大墓你怎么不进去,”我瞥了那男子一眼:“你也是个摸金校尉吧?放着这么好的勾当不动……”
男子一听,面色煞白,嚅嚅嗫嗫道:“我们进去过了,那墓,有大风险,三个人进去……只有我一个人出来!”他说完兀自缩了缩脖子,似乎还沉浸在那凶险当中,然后突然撸起袖子,亮出手臂,“这便是在那墓里受的伤!”
我皱了皱眉,瞧着男子胳膊上那条恐怖的疤,道:“这墓如此凶险,也不知道规格、年代,你想卖多少?”
男子一见有戏,道:“那是一座汉墓,规格绝对够大,只要二十万。”
“二十万?”我叫道:“一则虚无缥缈的消息你就要二十万?”
“那可是汉墓,若是你进得去,随便一块裹尸布,也不止区区二十万吧?”
我眼珠子一转,道:“那这布帛送我如何?”
我万万没想到,因为贪这一点儿小便宜,我竟踏上了一条离奇诡谲,险死求死之路。
第二章 三教九流五行八作
做我这一行,三教九流的人都能遇见,憨厚朴实的农民、生意失败的商人、偷鸡摸狗的窃贼……这盗墓贼,也算窃贼的一种,是为三百六十行中的一种。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职业,俗话说三百六十行,但很少有人知道是哪三百六十行。三百六十很多时候是指一个虚数,中国人似乎对三十六、七十二这些数字情有独钟,谁知道到底有多少种职业?这世上凭一双手就能混饭吃,谁能去揣测到底有多少行业?
但自古以来就有三十六行的说法,三百六十行也只是从这其中延伸繁衍的罢了。
古人将诸多职业分为三教九流五行八作,这其中三教便是儒、释、道三大教,而东汉史学家班固在《汉书》中又将诸子百家分为九流——儒、道、墨、法、名、杂、农、纵横、阴阳,若是再细一些,九流还可以分为上九流、中九流、下九流等等……
而要是说五行八作,那便是车、船、脚、商、衙,此等为五行,金、银、铜、铁、锡、木、瓦、石,此等为八作……
存在即合理,自古以来,所有职业的出现与延续,都是有它的合理性的,每一种职业,它既有平凡之处,也有非凡之处——那些有着非凡之处的职业,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脱离了‘工作’的束缚,已经不仅仅是为了生计而存在的了,常人将其称为‘武林’或是‘江湖’,但我知道,他们有一个特殊的名字——奇门。
在接手这间铺子之前,我也曾对这些说法嗤之以鼻,直到遇见了我的第一位顾客。
那是我接管这间铺子的第三天,一连三天,都没有生意,那天晚上,我正要打烊,店里却不合时宜地走进一个男子,那男子难以分辨年龄,着一身黑衣,身材瘦小,看起来只有一米五左右,其貌不扬。
我瞥见这人,心里嘀咕不早来,于是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今晚打烊,明天赶早!”说完便弯下腰在柜台里整理起来。
“砰!”那人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我感到头顶一阵震动,于是快速地探起头来,“你这人怎么回事儿?说了今天……”
但话没说话,便忽地噎住了,冷汗开始唰唰地冒。只见那身高仅仅比柜台高出一个头的男子,将手从柜台上挪开来——柜台上留下了一个深深的掌印。
这可是实木柜台,自己就算拿个铁锤也难在在上面留下这么深的印记,是不是年代久远,腐朽了?我瞧了瞧男子的手,那手极其枯瘦、细长,竟长达十七八厘米,这大概已经不能算是手了,相比于手,倒更像是“爪子”,猿猴的爪子!
我咽了口唾沫,“请、请问……”
“你这铺子,什么时候易主了?”
“这铺子本就是我家的。”
男子一挑眉,道:“你这铺子,都做些什么生意?”
“什么都做——只要有价值。”
“人命能吗?”
我猛地一抖,“您说笑了……”
男子微微一笑,“开个玩笑,”他伸手从怀里摸出一个黑色的本子,道:“不知道这玩意儿,值多少钱?”
我瞳孔一缩,那是放在柜台下的账本。于是急忙低下身,柜台下有两个账本——少了一个。
那是我第一次与奇门中人打上交道。
盗墓贼属贼,贼又属三教九流中的下九流,虽说是下九流,听起来没有排场,上不得台面,但这贼的手段却并不一般,传说贼的祖师爷是一位神仙。
民间故事中靠“窃”发家的角色有不少,唐有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宋有逼上梁山的地贼星时迁……但这些都算不上贼的祖师。
“王母种桃,三千年一作子,东方朔不良,已三过偷之矣。”贼的祖师爷是东方朔,传说东方朔本是天上的神仙,因三次偷摘王母娘娘的蟠桃,被贬下凡,神仙传下来的手艺,自然是不一般。
东方朔的盗术有没有传下去无人知晓,在那个时候,贼这种职业并不是那么的不光彩,但到了北宋时期,也就是时迁,他于江湖市井中混迹多年,偷师百家,终集万千盗术于一身,成就了盗术的巅峰时期,更创建了盗门,传说后世的盗术,多半便是他传下来的,掌握盗术的人多了,贪婪滋生的场所也就多了,贼开始变得下作,变得不光彩,不为世人所接纳,当然,这些都是野史。
虽然贼只是三十六行的其中一种,看似简单,但这其中的行当,却是不简单。盗术分很多种,叫法也不尽相同,掀开屋顶的砖瓦,开个窟窿,顺着绳索下去的小偷叫‘开天窗’;撬门行窃的小偷叫‘排塞赃’;在公共场所行窃的叫‘三只手’,也就是‘扒手’;而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那便是发死人财的盗墓贼,叫‘掘冢’‘椎埋’,好面子的自称‘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摸金手’;这其中天未亮时活动的叫‘踏早青’;大白天动手的叫‘白日闯’、‘白日鬼’;于暮色时分出人不意劫物而逃的叫‘跑灯花’。
盗术最为神异的并不在这点,据说手段通天的人物甚至可以隔空纳物,说这些确实太过于离奇,但要是说开锁这一门手艺,便有传高手能吹气破锁,一口气吹出,打死的锁便自动脱解开来,这叫‘吹仙气’;扒手一行也有手段,一个响指,别人兜里的物件便到了自己手里,这叫‘手生花’,个中手段不可谓不神异,不过就算真有这些手艺,估计也都在茫茫的历史中失传了,在这个自然与科学较真的年代,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
因为达成目的的手段各不相同,故贼也分为多个派别,这些派别统称盗门,而盗门,便是奇门中的一员。
也许我是与贼这一行当有过什么冤孽,自我接手铺子来,唯一有过两次担惊受怕,都是因为贼,第一次是那瘦小汉子,第二次,是因为这盗墓贼。
我光着膀子站在镜子前,手里拿着那块二十万买来的布帛,冷汗直冒,那布帛一片空白——那上面的字符,是怎样跑到我背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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