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阴阳师成为骑士》:序章 万恶的末日
序章 万恶的末日
“蓝羡无,一次!”
“蓝羡无,两次!”
“蓝羡无,三次——成交!”
“咚!”的一声锤声响起,一件重要的物件就拥有了主人。
现在正进行着一场规模盛大的拍卖会!
拍卖官三次定锤的瞬间,所有的声音都戛然而止,席位上的来宾都直勾勾地看着台上的拍卖物。
圆桌上有九本书正静静的躺着,需要划重点的是,这九本书是来自一个系列的轻小说集,是著名的预言家所创作。
因为此刻正值末日,人们都相信这位预言家是提前看到了什么,才动笔写书,里必定有着救世之策,所以它被推上了这个“神坛”。五湖四海的人皆为得到它而来,小到无业游民,大到某领域的权威达人,鱼龙混杂,种类奇多。
而从左往右数的第一本就在刚才被拍了出去。
但……
“呵呵,羡慕不?羡慕不?羡慕不!这天下最大的馅饼砸中我了!”
蓝羡无发出自己都觉得很变态的笑声,坐在软软的凳子上,不停抖腿。
一瞬间,那些视线就像根根芒刺狠狠扎满了他全身,他长抒出一口气,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面孔看向四周,一如既往的人山人海,座无空席。好吧,该上台领奖了。他刚起身就被人揪住衣袖,一把扯回了座位上。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正在耳边侃侃而谈:“羡儿啊,别这么猴急,拍卖官都还没发话咧。虽说三叔公能理解,末日当头,只有现安才有能力与之抗衡,现在轮到了你成为现安,还是这本书的现安,你会激动很正常。”
这货还真是自以为是啊……谁激动了啊,没看出来他是在硬给自己打鸡血吗。他想。
“下面有请蓝羡无先生上台领奖!”
闻声,蓝羡无未语先笑道:“这下,我可以上台了吧,三叔公。”
三叔公点头,“羡儿,快去快回。”
蓝羡无真的输得五体投地,都日防夜防了,还是没防住三叔公的大坑,这次估计会被坑得体无完肤吧。
“喂喂!你看,那就是蓝羡无!不就是个小屁孩吗?我嘞个乖乖!谁投的!是谁吃饱了撑着了,居然投了十万票给这姓蓝的!”满身都是刺青的背心小伙腾然起身道。
不用找了,肯定是他三叔公,呵。
“施主稍安勿躁。世间的一切皆是缘之一字,它归蓝施主所有,只能说它与他有缘。”
“哈?你个秃驴说得倒是好听,难道你就不想要第一本?那可是头册啊!《荒云》的头册啊!”
老和尚拨弄念珠的手顿了顿:“阿弥陀佛。若是不想,都一把老骨头了,何苦千里迢迢来此。”
何苦?何苦?最该说这两字的,不就是他嘛。
蓝羡无略有抬头,呆呆地瞄着那几台吊灯,想他难道就不可以拒绝吗?既然那么多人想要这本书,如果自己不要,他们应该很乐见吧。事实上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发生,因为现在是末日。
换成以前的平安盛世,谁管你!可现在拒绝的话,会被人说成没心没肺,甚至是丧心病狂。
其实被说成丧心病狂倒也无所谓,反正嘴巴长在他们身上,他们想说什么,也管不了,只有进入无我境界,当作没听到。
“没错~!拯救苍生,人人有责!”
他循声而望,原来是个吃着棒棒糖的小男孩在说话,男孩妈妈还很年轻,肯定没想到这一茬,脸都红透了,赶紧捂住了男孩的嘴。但太迟了。
这熊孩子啊,呵。
这熊孩子似乎还想继续说什么,这时噗嗤一声响起,让他安分了下来。
蓝羡无看去,只见背心小伙拍着前排的脑壳狂笑。
“噗哈哈!差点就给你笑死了咧!拯救苍生?所以说小屁孩就是天真,你以为在末日里,人人都会想着,穿过赤门,抵达书里的世界,什么为了维持现世的安定,就要成为现安,必须大无畏地去管理消除里的那些妖魔鬼怪,不让他们来现世溜达?还去找什么狗屁救世之道?人,可都是自私丑陋的,都是各有各的算盘的。”
老和尚摇摇头,叹了口气。
老和尚后排的金发萝莉有些无奈地卷着头发,而后把手里的格林童话高抛,从蓝羡无的眼前直直飞了过去,啪唧一声砸中了背心小伙。
金发萝莉一笑,飙起高音道:“你想说的就是这些?哼,为了说这些有的没的,就胆敢打扰本小姐看书,用书砸你真是侮辱书了!”
那为什么还扔?他很想问,但没有问。因为……
“他娘的!小妮子你是不是不想活了!”
背心小伙翻身跳到后排,就像要把金发萝莉活活撕碎似的,气势汹汹。一直保持沉默的拍卖官忽然重重敲了几下桌面,催促道:“蓝羡无先生,请赶快上台!”
“哦!好的。”蓝羡无说。
背心小伙愤愤地瞪了他一眼,又翻了回去。
所以说为什么会瞪他?难道不该瞪那位金发萝莉吗?真的无言以对。蓝羡无一溜小跑来到台上。
他平摊开双手,接住一本厚厚的书。隔着那张大大的圆桌,白衣少年咬破自己的手指,在书的封面上一笔一划写上自己的名字。
来宾们伸长了脖子看去,蓝羡无利落地签完名字把书递回去,于是非常地羡慕嫉妒恨,羡慕他可以穿过赤门,嫉妒他可以进入书里的荒云大陆,恨他可以逃离末日的种种,想呆多久就呆多久,想工作就工作,反正小说的套路都一样,系列里第一本所构造出的世界永远是最轻松。
也正如背心小伙所说的那样,穿越后,现安所做的一切乃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没人管得了,想管也无从管起,全靠自觉。
如果他们知道了蓝羡无心里打的那些算盘,肯定会不约而同脱下自己的鞋子扔上台。蓝羡无是打算活成一条咸鱼。他才不管现安工作啦,拯救苍生啦,终结末日啦之类的,他的人生目标就是,咸鱼。
咸鱼到哪儿都很咸,哪怕是穿越到异界,也很咸,有水就能活,落入大坑,给点水便能复活,很便宜很随意很任性。
拍卖官点头,表示可以了。
蓝羡无再次拿过书,礼貌地稍作鞠躬,这才转身一步一步走下台。
“呼……总算是结束了,对了。”
他垂眸扫了一眼书,刚才光顾着写名字,都还没有看书名呢。
“希耀余晖”四个大字刺进黝黑的眸子,有些生痛。
走回座位,他刚一屁股坐下,耳边又传来恶魔的呢喃:“羡儿,接下来就是看票选出第二本书的现安了。可要仔细看好啰,万一以后有需要到彼此,却连对方长啥样叫啥都不知道,那可闹大滑稽了咧。”
他“哦”了一声,但没有去看,是的,从头到尾都没有去看,也没有刻意去听去记住,而是在心头嘀咕:
因为被三叔公坑了,所以要穿越了。
因为拿到了《荒云》的第一本,所以要穿越到最开头的世界,明明自己有嘴巴,却是说不出什么好的字眼用来拒绝,然后三日之内,必须穿越。
“差点搞忘了!羡儿,三叔公昨晚要你背的《现安十大法则》背好了没有啊?”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第一章 主角你好,主角再见
荒云大陆有着一地,叫做希耀城。
希耀城,地好人好,样样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常年遭受人面蜘蛛的迫害。此地还养育了个了不得的将军。
这位将军,是一位巾帼不让须眉,不管咋看都是个男人的女人。
和众多的小说主人公一样,将军身世不明,自幼被希耀城城主领养认作义子。八年前,荒云大陆曾有过一场浩大的战争,任谁都没想到,那时年仅十六的她居然率领着千军万马出战了,一举保护了希耀城的领土和子民,名震荒云。
但是他们不知道,这位将军天天说谎,一生都在说谎,却只说了一个谎,即是性别为男。事实上怪不得将军说谎。因为本小说的设定如此,主人公全篇女扮男装,绝不露馅。
忘说了,这将军名为伊菲尔,字诺文。
当然怎样都和蓝羡无没有半毛钱关系。
他一条咸鱼,哪有心思去管生存以外的事情,要是管了,还能咸得起来吗?自然是不能的。
在他翻着眼睛从床上爬起来,发现外面是一如既往的蓝天白云,原以为又能悠哉悠哉度过白昼,谁能想到……
一切都源于今天的黄昏时分……
在人群自行排成两列,空出过道的市集里,伊菲尔像平日一样的巡视着,身边跟了一列列整齐的将士。
忽然,伊菲尔抬起手,示意众将止步!
“将军?”
伊菲尔岿然不动,微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哇!是伊菲尔将军本人啊!好帅!”
“要是将来能嫁给他,要我做什么都愿意!”
将士看到伊菲尔的脸色越发难看,心里有点纳闷,有点着急:“将军?怎么了吗?”
“没事。你们继续,如果遇到难以解决的事情,不可勉强。我,需要先走一步。”
“是!”
众将士目送伊菲尔离去后,才整队前行。
从黄昏走到漆黑如夜,伊菲尔来到一片林子前面,顿下了脚步。
到了……
人面蜘蛛是群居而生。
一个人前来是不是有点太鲁莽了……
伊菲尔沉着脸,左手无意识地扣紧腰间的剑柄,缓缓走进了林子。刚走进去就被一双血红的眼睛锁定了。他知道,但没有停下步子,直到一阵阴风扫过后背。
他回身,迅速出剑,没中。果然,人面蜘蛛和传闻里一样,行动敏捷,刻意引它近身再攻击就是为了提高必杀率,结果还是失败了。
轻叹一口气,他面不改色地继续走,这时,从树上“咚”的一声跳下了只巨大的人面蜘蛛,摆着一张血淋淋的脸在诶嘿嘿痴汉笑中。
“原来是以这样的方式。”
他手按着剑柄,蓄力准备发动攻击。
人面蜘蛛嘴角冒出丝丝白沫,用着干涩难懂的腔调说话了:“好脸,好脸啊,想要,想要啊……”
“什么——呃!”
低头一看,白靴不知何时竟染满了鲜血,一只蜘蛛脚已经深深扎进了脚,来回转着。
伊菲尔嘴角勾起,勾出一抹苦涩,真没想到他也会有这么大意的一天……不,是高估了自己吗?
“好脸,好脸啊……”
不用去看都知道蜘蛛和他的距离在逐渐缩小。他眉间一蹙,挥剑斩断蜘蛛脚,然后出剑直指逼近的人面蜘蛛,却是在那一瞬间,没影了。
“……难道!”
他条件反射地用余光一扫,就看到一张扭曲恐怖的脸挂在自己肩头笑着。背上传来的酸麻冰冷,让伊菲尔又一次听到阎王爷点名的声音。
突然,一段急促的箫声响彻天际。
人和蜘蛛同时一僵,抬头看去,两道白影咻的一下从天而来。
天色很暗,由于两人都穿着白色的异装,因此看得颇为清晰。他们来得有些匆匆,其中一位居然在飞,细细一看,原来是有着一对漆黑的双翼!边上个子稍微小一些的少年吹着长竹箫,整个一没睡醒的样子,眼神慵懒得很。
伊菲尔瞳孔微张,嘴唇动了动,发不出一点声音。
降落的途中,小少年竹箫吹了一半,忽然不吹了,就像把灵魂都给叹出来似的叹了口气:“……诶,太好了,蜘蛛没事。”
这小少年便是蓝羡无。
数分钟前,他还在摊位上舒舒服服地打盹,然后被告知有人抢工作,于是就觉得抢得好、抢得妙、抢得非常好啊,又被告诉抢工作的是荒云人士,这才风风火火地赶来。一时间,感慨万千。
蓝羡无双手合十,低声念道:“大天狗!来不及判断了。我救人,你立刻去打蜘蛛!”
这大天狗就是通知他来的人:“是!吾的主人。”
泛着清白光的长剑出鞘,发出铮铮的声响。
这不是因为有人在弹琴,是因为大天狗的剑鞘很特殊,里围着一根根宛如琴弦的东西,每每出剑,都必定会摩擦出声。
黑色的双翼轻轻扇动,白色狩衣随风而动,面容清秀的男人将剑朝着目标所在的地方一指。
蓦地间,有几股气流聚集在剑的周遭。在剑挥动的霎那,挥出的气流变成了数道弯月,精准地击向人面蜘蛛的每个细胞,不给它留下半分活路。
“去!”
蓝羡无低声一喝,扔出一张灵符,不偏不倚地贴在了伊菲尔身上。
伊菲尔感受到了一股强有力的力量在把自己往前拉,灰暗的瞳仁恢复了几分神色,嗖的一下和人面蜘蛛拉开了距离,在撞到树干的霎那,被蓝羡无拉住了胳膊。
嘭——!
白烟滚滚,灰尘满天飞。
大天狗双目一凝,又一挥剑,烟雾散开,地面上空空如也,很干净。
蓝羡无立刻拍手叫好:“还是一如既往,干得非常漂亮啊。”
“过奖,什么时候羡无也能如此,吾就很欣慰了。”一双白靴平稳落地。
“……呃。”他不敢去看大天狗的脸,心虚得很。
呵呵……怎么可能嘛,根本不可能有那个时候,嗯,不可能有的啦。就算有,自己也会偷懒躲过去的。
蓝羡无叹了口气,偏头看向伊菲尔,抓了抓头,心想,他不是个见人就主动开腔的自来熟,对方又不主动说话,有点头疼啊。
“呃,那个,总之就这样吧,也不用说谢谢了——大天狗,我们走吧,嗯?大天狗?”
“羡无,这个人……”
怎么?一直看着人家的脸,还表情这么严肃,他不理解,还想问问,大天狗又说:“汝仔细看看那人的脸。”
“都是男孩子,有什么好看的嘛。”这是他的心里话。
蓝羡无有些无奈地回头瞪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伊菲尔看,伊菲尔倒也不回避,四目交汇之下,两人的神色都变得有些怪异。
“……我明白了。所以这位的身份是——”
蓝羡无用伊菲尔听不到的声音嘟囔:“卧槽!主角啊。”
他带着大天狗火速离开。
救谁不行,把主角小命一救!好死不死,把主角风头一抢!
伊菲尔默默地以坐在地上的姿势,静静地看着两人离开的方向。
隔了约莫半分钟,一滴冷汗顺着他的脸颊滑落,滴到白皙的手背上,伊菲尔双瞳一阵紧缩,仿佛刚从梦中惊醒一样。
“刚才那两个人……”
他五指扣紧剑柄,另一手按着树干起身,暗忖道:“我绝对要找到,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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