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王爷很正经》: 梦如芙蓉帐

时间:2019-03-07 03:44:03   浏览:次   点击:次   作者:白鱼服   来源:qidian.com   立即下载

第一章 梦如芙蓉帐

“世子世子”

娇媚的声音如跨越远山,温柔清亮。郑经,从梦中缓缓醒来。这是一个悠长的梦,梦中自己成了另一个人,大明延平王郑成功之子,与自己同名同姓又名朱锦的郑经。

“呵呵,怪梦。”

郑经茫然环顾四周,一张方圆近丈的大床。上雕花鸟虫鱼,深沉厚重的颜色如同是传说中的紫檀。加厚的棉芯被外罩红色的丝绸背面,柔软又舒适。而自己的身侧是一个穿着鹅黄色衣裙,低眉顺眼的女人。好看的眉眼,仿佛方从熟睡中醒来尚带几分朦胧的倦意,恰如海棠花开风姿绰约,清丽无伦。

郑经看的有些痴了,忘了心中的烦忧。只是突然记起一句诗,美人慵懒卧缠绵,暖香如翡惹人怜。好一幅美人晨起图,郑经心道。

“殿下,今日有陈先生的早课,要是迟了。定是要受罚的。”

女子手上动作不停,为郑经穿衣,浑然未觉随着手上的动作,宽松的衣裳半解,漏出内部的水粉色鸳鸯戏水肚兜和一抹调皮的粉腻。

女人?

郑经心头心头一震,猛得从昏沉中彻底醒来,后背冷汗悄然濡湿了锦衣。郑经脸色阴沉不定,一时间心念百转。

“绑架还是仙人跳?”

郑经本是二十一世纪的一名普通高中毕业生,刚刚经历了残酷的高考,为了庆祝自己考上梦寐以求的清北大学和高中生活的结束,正在进行自己生命中第一次长途骑行。从自己的山东老家出发,前往西藏拉萨。

自己只记得刚刚结束第五天的骑行,踏上了河北的土地。在国道旁的小旅馆住下。虽然为了此次旅行勤于日常锻炼,但是一天的劳累,还是让这个十八岁的小伙子有些吃不消。真的只是匆匆洗了个澡,便上床睡下了。万万没想到一觉醒来,竟发生了这样的变故。

陌生的房间,陌生的装饰,最重要的是陌生的女人。绑架还是仙人跳,郑经,懊悔不已。还是大意了,自己终究还是太年轻,以为看过几本游记,经常逛一下论坛,就以为自己能应付得了旅途中的突发状况,没想到还是着了人奸人的道。

总有刁民想害朕!

郑经心下怒骂,接下来呢,是不是一会就有黑衣墨镜的大汉闯进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自己一顿胖揍,然后以强奸他女友为名,勒索自己。可我还是个雏啊,郑经仰天长叹,一时间感慨命运的不公。为什么男人的第一次就没什么变化呢?自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不过这个女人还挺好看的。晶莹唇,弯弯的眉,小巧的鼻子正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年轻的心总是跳脱,即使是在眼下这般危急的情况下,郑经,也无法拒绝眼前的美好。

“在她手上,倒也不算冤。”

一个荒唐的念头在心中升起。正胡思乱想间,柔儿忽见少爷瞪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自己,先是一惊,不禁轻啊出声,又是一阵羞意。不禁娇嗔道:“锦殿下,你又犯痴了。”

少女名为柔儿,是朱锦的贴身丫鬟,自幼入王府,董王妃见她小小年纪,便知书达理又天生丽质,与别个粗使丫鬟不同,便被董王妃亲自指派给朱锦做了贴身丫鬟。

一声锦殿下,犹如一记重锤击,在郑经的心头,转瞬间,梦中种种犹如雪崩一般冲进自己的脑海中,郑经只觉脑中一黑,两道血箭从鼻中冲出,染红了锦被。

没错,郑经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遇到了网文中常见的情节——穿越,虽然在枯燥的学习生活中,经常熬夜看网文减压的时候也时常幻想,如果自己穿越到其他世界会有怎样的人生?可如今毫无征兆突成事实,一时间也让他手足无措。

“殿下,您没事儿吧?我给你擦擦。”

柔儿,面带羞红,眼神躲闪,低着头。用毛巾轻轻擦拭,郑经被鼻血染红的下巴。虽然她未经人事,年纪尚幼,但身为后宅婢女,又是郑经的贴身丫鬟,她自然也猜到一个男人看着一个女人突然流鼻血是怎么回事儿。

“啊哈哈哈,没事儿,没事儿正常反应,最近开春火气大,哈哈。”

郑经只能苦打着打哈哈。虽然看柔儿的脸色,也知道她想歪了,可自己总不能说这是魂穿的后遗症,自己其实不是朱锦,而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郑经。否则自己轻则被认为是疯子,重则被当成妖怪烧掉,你可不要太高看古人的科学精神。

虽然自己不知因何睡了一觉,便魂穿千古,但重要的是隐藏了自己活下去,这是无数穿越者前辈留给自己的伟大经验。

“嗯,婢子叫人把平日的人生黄芪乌鸡汤停了吧,少爷正值年少,本不需要喝这种补汤的。”

柔儿手上动作不停,熟练的给郑经穿衣,又言道:今日有陈先生的早课,少爷拜见过王妃,还要快些过去,否则惹恼了陈先生,又让王爷打你。

“嗯。”

郑经含混应道,一边在心中回忆。陈先生姓陈,名永华是父亲给自己亲指的老师,官至咨议参军。其人熟读经史,心胸中自有沟壑,是难得一见的大才,甚为父王,也就是郑成功的看重。郑成功将长子委托给他调教可见一斑。

柔儿如穿花蝴蝶围绕着自己帮自己穿衣,淡淡的兰花香气,似是从她发间如烟如缕笼着自己直往鼻子里钻。啊,这腐朽落后的封建社会,怎么,怎么,感觉还不错呢。

郑经走到房门前镶嵌的落地大镜前,不曾想在晚明的宫殿中,就能看到这般大的玻璃镜子。“这是前几日澳境的佛朗基派使者给王爷送来的礼物,叫什么琉璃镜子的,便给了少爷一块,听说巴掌大的一面便有价值百金了,这么大的一面,可要价值万金呢,不过倒也是个宝物,竟能这般清晰。”柔儿看郑经盯着镜子,解释道。

“嗯,倒也是个奇物。”郑经若有所思。

只见镜中一个,约莫十六七岁的少年,唇红齿白,面若敷粉,倒是好模样。只是穿着大红底金花蝴蝶箭袖,系五色鸾带,带紫金冠,额勒二龙戏珠带,脚踩登云靴,腰坠粉色香囊整个人看起来五颜六色,珠光宝气,实在是轻浮的很。

整个就是一个富贵公子,花花大少。实在让来自二十一世纪。酷爱冒险和运动的直男纯爷们儿郑经,尴尬不已。

“嗯,柔儿啊,我这就没有些庄重大气些的服饰吗?”郑经扭动着身子,浑身不自在。

“少爷,您平时就是这般打扮啊,这件衣服你昨晚还说好看呢,贵气逼人,怎么今日便腻了?”柔儿狐疑道。“啊,那就算了吧,改日你让人给我做几件清淡素雅的啊,黑或白,或青或黑,总之单色的衣服,这种花色的就不要再做了。”郑经摸摸鼻子,打个哈哈吩咐道。

柔儿虽然疑惑,却也不再多说。

白鱼服说

第一章上传!这是个新征程,新人新书,喜欢的读者来评论啊!!!!!

第二章 延平王

思明州(也就是未来的厦门),延平王府。

三月的天已经开始回暖。身在地处东南,深受海洋气候影响的思明洲,春天似乎来得都更早一些。沿路所植的柳树已经冒出了嫩黄色的芽,远处的青山也不不复冬日的枯黄,透出一抹黛色。几只不知名的鸟儿,已经飞上了枝头,可以预见,再过不久,这沿途的花园必然满园春色,奇花异草,争奇斗艳。

郑经带着婢女柔儿。这几位内侍的引领下,往母妃所居的甘露院慢行。一路上亭台楼阁,假山流水,处处如诗,处处入画,尽显富贵风流。

想那郑氏,开发思明州已有三代数十载,早在郑芝龙还是海盗的时候,就已经将厦门作为郑家在大明沿海的重要据点。到郑经父亲这一代更是将厦门作为郑家的大本营,大后方。连同金门一起,数十万军民的家眷都住在岛上,郑家几十年的财富,也在岛上,这个延平王府,就是郑家在思明岛经营数代的缩影。

一路上刁斗森严,全身具甲的甲士,十人一队,往来巡逻。处处透着庄严肃穆。郑经一路边看边思,安步当车,不觉已至殿前。只见店门前侍立着一位身着紫衣扎着青螺髻的长身侍女正向自己这边张望。

一见郑经来了,面上带笑,疾走几步到郑经身前,小声笑道:“锦殿下,您可算来了,昨日王夜宿在甘露殿,现在正起呢。您要是来的晚了,又要让王爷不喜。奴婢想着您再不来便差人去叫你呢。”郑经定定神,认出这个紫衣的仕女是自己母妃,董夫人最喜欢的侍女素心,平素待自己最好。平日里自己有些过错,都是靠他帮着遮掩。

原来是素心姐姐,劳您多费心了。郑经笑道。

虽说自己是主素心是仆,但这朱锦平日最喜欢脱俗美丽的女子,素心又是母妃的心腹,所以朱锦一直待她如姐,因此郑经这般,素心也不多疑。

“快进去吧。”说着素心先去开门,给郑经领路。

甘露园与郑经所住的长秋园有不同。宫殿装饰多以黑红为主,更为华贵肃穆,贵气逼人,进得后殿,只见以三十许华衣美服,正在侍女的帮衬下,帮一中年男子洗漱。男子三十余岁,国字脸,面色微黑,浓剑眉,双目炯炯,犹如大星,头戴翼善冠,外罩四团龙衮服,身材高大,英武非常。

“锦舍来啦。”美妇瞥见,郑经入门,温柔笑道。

这便是战东南,抗清庭。到大明朝廷。攻荷兰红夷,收复台湾的大英雄郑成功吗?如此身形倒也与郑经心中所想甚似。郑经收拾了一下激荡的心绪,下跪拜道:“儿子拜见父王母妃,祝父王母妃身体康泰,益寿延年。”

“嗯起来吧。”郑成功凝视眼前,跪倒在地的儿子一会儿,随意道。

看着自己这个儿子,郑成功心里有些复杂。郑经,相貌身材,都酷肖自己,又是正妃所出的长子,自己一直寄予厚望。郑经自幼有奇才,这是这些年,随着年龄增长,越发顽劣。心浮气躁,没少干荒唐事儿,不少老臣都曾向自己反映。

郑经这才起身。

“近日又在忙些个什么?可曾随陈先生好好读书,郑成功看着郑经。”郑成功问道。

郑经躬身回答道:“儿子近日随陈先生读四书。”

“哦,可有收获。”

郑成功边用方巾擦着自己的脸,边问道。自己这个儿子,平日里总喜欢跟着侍卫武枪弄棒,要么就是在城里四处游逛。现在也耐心看书了,不禁考较道。

郑经倒是没有编瞎话,自己虽不喜欢读书,可陈永华是位严师,又受郑成功恩重,自从朱锦被郑成功交给陈永华,他一日未曾懈怠。要说朱锦也是延平王府的混世魔王,可唯独怕郑成功和陈永华二人,又敬又畏。

平日可没少挨陈永华的戒尺,朱锦也不是没有反抗过,可是陈永华计谋百变,自己平素常习枪棒可全然不是对手。

郑经整整思绪回道:“儿子最喜欢读孟子,认为此书最为有理。”

”哦”郑成功更奇,道:“大明开国太祖曾言孟子所言非臣子所宜言。所以将孟子请出了孔庙,你又为何最喜欢《孟子》的?”

郑经沉思回道:“儿子以为四书中孟子最真,道理最透,孟子曰,得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又曰君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为国人,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仇寇。由是观之,君之所以为君,非天命也,得臣民之心也,君臣关系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的天子权威,天子亦应有所惧,所谓水能载舟,亦可覆舟也。”

郑成功闻之色变,两道浓眉扬起,好似两把钢刀,眼睛紧紧的盯着郑经。郑经心头一紧,背后有冷汗渗出,自己所言,虽借孟子之口,但在这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大明,还是过于激进了些。自己这个大明最后的忠臣父亲听了,未免有些刺耳,虽如此。郑经并没有解释,因为这是一个后世人的本心,心中所想又岂能轻易改变。

“哎呀,你们父子一大早上唱什么哑谜?还是早些进早膳吧。”董王妃见气氛突然有些微妙,不禁打断道。“嗯,吃饭吧,锦舍一起。”郑成功看了郑经一会儿,未再多言说道。

三人这才坐定,内侍们鱼贯而入,摆上三个小菜,几样糕点和米粥。郑经见父王不动声色,也猜不透父王心中所想。索性不再去想,专心吃起早餐,眼前虽然是晚明,旱灾,蝗灾,流贼,建奴,天下板荡数十载。若个偌大个大明,被打得残破不已,但当看着延平王府的餐食,也丝毫看不出乱世的景象。

一应餐点色香味俱全,吃的郑经在心中庆幸,不曾像其他穿越的倒霉前辈一般开局一条狗装备全靠打。只凭自己这个身份,只要自己不作死,至少也有二十年的富贵日子可过。

饭后,郑经拜别父母,出了甘露园,看着儿子远去的背影,董王妃装作不经意的问道:“今日锦舍所言,是否有几分不妥?若让陈先生不要再教他《孟子》了吧。”

郑成功闻言摇头,“不必了,吾儿终不负吾所望。”

郑成功自幼熟读经史,后入国子监,虽对大明忠心耿耿,但并非读书读迂了的蠢人,是非黑白他心中清楚着呢,论语劝民,而孟子则是谏君,孟子为亚圣,又怎会心口胡柴?

话说郑经出了甘露苑,向崇文馆行去,崇文馆是郑成功在思明州建立的王府后为藏书所建,里面保存有郑家从沦陷的大明各地收集而来的珍贵书籍,里面有很多都是宋明元时期的孤本。

而陈永华则特地挑选此地,作为教授朱锦的书馆。

延平王府,分内外两院,崇文馆设在外院西边的别苑。方至别院,只见门外侍立一顶盔贯甲的军士,身高八尺,面黄微须,天生骨架很大,面狭长,颧骨高耸,一双眼睛狭长冷冽,好似一把雁翎刀,好一个鹰视狼顾的将军郑经,心下暗赞,认出这是自己的侍卫统领、自己的头号打手兼狗腿,工部主事冯澄世之子冯锡范。

“锦殿下。”

冯锡范老远看到郑经一阵小跑来到朱锦身边。不顾身上盔甲猛的下跪来了个大礼。郑经看着这个即便跪下也能到自己胸口的猛将,面色古怪。

如同看到一只藏獒猛的变成一只哈士奇,是你你也觉得古怪。如此一将军,无怪他日后能位及人臣,又无怪他为士大夫所不容,遗臭百年之后。

“嗯,快起来吧,陈先生到了吗?”郑经问道,冯锡范这才起身回道。“回殿下,陈先生刚到,你快进去吧。”

冯锡范一愣,平日里朱锦虽惧怕的陈少华,可在无人时总叫他黑面神的,不知今日为何如此恭敬。

嗯,郑经点点头,不动声色,跨入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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