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国度》——四次元的妹纸

时间:2019-04-04 03:07:54   浏览:次   点击:次   作者:四次元的妹纸   来源:qidian.com   立即下载

I 女孩

這裡是聲之國,顧名思義,這裡應該是聲音的國家,但是很遺憾,正相反,這個國家的人都说不了话,至少打我出生到現在,整整十三個年頭,我從未聽過一個人说話,當然,包括我自己,到現在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聲音是怎麼樣的,我父母的聲音是怎樣的,不知道,我又没聽過,大家都靠打手勢交流,畢竟多数人沒讀過書,每個村子的手勢都不一樣,但那不重要,反正隔那麼遠,也沒啥好交流的,就算有,那也是村長的事,我一個小丫頭,還是乖乖聽話比较好,额,也许吧。

我的爸爸怀特·格兰多夫是一個冒險家,我長那麼大,也沒見過他幾次,我记得,上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見他,我還是一個五歲大的毛孩子。

那是一個雪天,我大概在睡觉吧,迷迷糊糊間,我感覺他長滿繭子的大手摸了摸我的額頭,然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他了,我妈告诉我,当时他确实正准备离开;冒險家就是這樣,動不動就玩失蹤,我的母亲已經認定他死了,但我不認為,因為回來的是爸爸的筆記本,而不是他的尸體,我羨慕他,雖然被奶奶罵是不孝子,被村子裡的人視為異端,額,好像是挺坎坷的,但是我依然崇拜他,所以我老是跑到他的房間看那本笔记本,也許某一天我也能成為他那樣的人,“瑞莎,快下雨了,我们得去把牛赶回來!”这是和我一起赶牛的朋友们,現在我得先去把牛趕回來。

我希望我可以摆脱这种好像下一秒就会被送人的生活,我母亲經營的小农场能發達,改善我们现在这种贫瘠的生活,如果可以我也想成为一个像爸爸一样的探险家,成为一个出色的大名人。

抬头看了看天,烏雲密佈,還時不時打個雷,我赶著牛群,低聲歎了口氣,看來不能躲在草垛上偷懶了,我慢慢的把牛趕回農場,再慢慢的回家,一個紅頭髮的胖女人走了出来,On no!是老妈,被她看见我这么懒懒散散的走就死定了!我连忙改变姿势,我很累我很累,一副气喘吁吁的样子,装作刚刚回来,撞见她:“嘿,老妈,是你啊,我刚回来,那些牛太难赶了。”“是吗?亲爱的,刚刚我好像看见一个红头发的小姑娘在偷懒,怎么那么像你?”她眯起眼睛,蓝色的眼珠转向我,我低头吐了吐舌头,切,被发现了,从她涨红的脸和瞪圆的眼睛,我知道她生气了,然后她就会说:“瑞莎,我说了多少次?不要老是偷懒,总是要我叫你去做你才去做,你能不能让我省点心?”“好好好,我知道了。”我心不在焉地回答她,“你上几次也是这么说,嗯?你一个姑娘家,不好好学习做家务,将来那个男孩会娶你?天天就知道窝在草垛上偷懒!”

“才没有!我没有偷懒,我是在看书,爸爸旧书柜里的。”她怎么能说我在偷懒呢?!

“我真是受够了,还说做什么冒险家的,算了吧!你爸爸就是因为这个才失踪的,你一个姑娘家就应该好好学习家里的事,你看那么多书有什么用?能帮你学会做家务吗?!”她脑子里只有结婚和做家务!大字不识一个的人当然不懂!我激动地要命,我想要反驳她,结果太激动,手势也打不好,到最后我流着眼泪回了房间。

我坐在床上想,还好除了这一头红色的头发,我哪也不像我妈,我摸了摸自己红色的卷发,我妈妈和我外婆也说我不像她,我有着和她一样的红色的头发,但我的比较卷,一双像猫一样的绿色眼眸,我总觉得我妈的蓝色眼眸跟玻璃似的,那么冰冷,我真是希望头发也不像她,最好她不是我妈妈,讨厌!她老是希望我能像其他女孩一样,乖乖听话,学做家务,然后嫁人,真是平庸的生活,我才不要!我要做我自己!

这个念头在我的脑中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而这几天这个想法越来越激烈,就好像有什么事要发生了。

四次元的妹纸说

【比心】望勿喷,谢谢。

II 转机

“瑞莎,去把衣服洗了。”一大早我就被我妈给叫醒了,迷迷糊糊的打了个手势:“好的,我知道了。”吃完早饭,一大盘的土豆条,我就拿着一大盆衣服,摇摇晃晃地走向河边,不耐烦的洗着我妈妈那件肥大的裙子,同样在河边洗衣服的两个老妇人打着手势聊天:“……对了,你知道吗?我刚刚看到了告示,明天王子会来我们的村子巡游呢。”“真的吗?那我得回去让我女儿明天好好打扮打扮,说不定王子会喜欢她,让她当上王子妃呢。”“啊呀,你真是聪明,我回去也让我女儿们好好打扮打扮……”我耸了耸肩,原来是王子巡游啊,嘁,没劲,回家,我拎着衣服站起来,往家里走去,回到家,我把衣服晾好,又接着做其他事去了,中午,我正打算去做饭时,忽然,我妈回来了,红润的脸笑得像个大苹果,她小小的眼睛笑成一条缝,她已经忘记昨天的事了吗?她明明说了那么过分的话!“瑞莎,亲爱的!”为了泄愤,我装作没听见的样子,她不顾我的异议,扳过我的脸,硬是让我看着她:“瑞莎,刚才我路过告示牌,看见别人说明天王子陛下会来到我们村。”“哦,我知道,哪又怎么样。”“要是王子能瞧上你,你就能当上王子妃了!这样我们家就飞黄腾达了,”她高兴的“说”,丝毫没有注意到我一脸嫌弃地看她,“瑞莎,快,趁着集市还没闭市,我得赶紧带你去买点新衣服、新发带,再买点首饰,明天你得漂漂亮亮的见王子。”我皱着眉打了个“不要”的手势:“我干嘛非要那个什么王子娶我。”“听话,瑞莎,王子多有钱,你在城堡里可就享福了。”她不由分说地把我拉去了集市。

晚上,在妈妈睡下后,我又悄悄溜上阁楼,那里堆着爸爸的东西,以及那本笔记本,我蹑手蹑脚的关上阁楼的门,找出笔记本,在蜡烛微弱的光下,我静静地看着书的封面,它的封面很精致,不仔细看时,封面似乎一片褐色,但当你近看,你会发现封面上有花纹,用手指去摸,它们是凸起的,是一些藤蔓,上面有一些小花和叶子,左上角还有一只嘴里叼着信的小鸟,虽然有些破损,但是这更有岁月的感觉,不是吗?

翻开笔记本,第一页上写的是:给我勇敢的小探险家瑞莎·格兰多夫。这本书我已经看了几百遍了(也许),但每一次看见这行刚劲有力的字我总会想起那双长满茧子的大手,虽然我不记得他的样貌了;我能识字,也多亏了爸爸书柜里的书,要不然我恐怕到现在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再翻开下一页,以及后面都是他去冒险的经历,有一次写的是他独自一人到食人族做客,每一天都要提醒十二分精神,晚上也不睡觉,担心自己做错些什么导致被吃;还有一次是来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村庄,村民打的手势不同,导致误会,结果打了起来,后来还是和解了,我很好奇他们是怎么和解的;当然还有很多很多的故事,都是他的故事,可是笔记本到了一半就空了,后面一片空白,中间还被撕掉了几页,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也许有一天我会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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