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天荒之恋之借天缘》:第三章虚伪的天空
第三章虚伪的天空
自古秋叶红胜火,历来江水碧如蓝。三江春花夜,五湖四海洲。人似云端流水,洗涤千万年,按下妖魔化精灵,活是赛神仙……
一首绝无仅有的词,描写一个绝无仅有的地方,真是一处绝无仅有的,举世罕见的远近驰名城市。
好一处繁华落尽街头市,破帽岂能遮容颜?
临江仙阁身处乌江边缘的一个集镇,这里应有尽有,无奇不有,从古至今繁华盛世。
“相公,我求你了!不要赶我走,出了门,可无法活,我从小就大小姐的生活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都不会做呀!”一个青色女子跪在家门口哭诉,声音凄凉直震寒霄,也足以催人泪下,泣不成声。
她哭泣得浑身上下都在发抖。
“什么都別说了!此事没得商量,这么多年了蛋也没有下一个,还好意思耐着浪费我的粮食,死心了吧,滚开!真是活得嫌命太长来!”那男子粗旷的嗓音里充满了愤怒,双手拴上了大门。
瞧着这无情的木门,想起这冷酷无情的死男人,她的心彻底崩溃了,泪水汩汩地流出,淌落到地上,润湿了一大片地。
雨下得更大更急了,狂风夹杂,把世界刮得东倒西歪,不成体统。
夜也开始降临,犹如人间的女儿,时常回娘家,晕黄的昏纱,飘落着这女子紊乱的心灵,实实在在的有些心痛。令人乍见尤怜,心生打抱不平之意。
唉!还是女人好啊!天生的世界宠物,最为重要的就是男人的宠物。
可是,可是有的男人却偏偏不去珍惜,爱护,懂得与理解。这或许是那种男人不够懂得生活,不会享受罢了;亦或许是那种男人根本就没有真正的去生活过,从头到尾的人生就是虚无缥缈,一种不必要的时间空虚。就如一个人死了没有埋葬一样。活,根本就没有实在意义,是生活的垃圾,障碍物,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人拔掉的可能。这种人生活起来,也是一种累赘,一种危险品。人们对这种危险品随时随地都会去做检查的。
门裂了,梅嫂拿了包点心递给冷得哆嗦的女子,说:“小姐,好好拿着吧!恕老身不能帮助你了!”说完老泪纵横,转身就走。脚底实在有些舍不得的感慨之意,却又爱莫能助,无能为力。
“谁让你自作主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主子?”说完一摔手把点心拿了回去。
殊不知这狠心的死男人,居然跟随在后面,宛如一条疯了的恶狗一样,不咬到食物就不罢休。
“老爷呀!你就饶了小姐吧!”梅嫂哀求着。
“你喜欢这只憨母鸡,就送给你补充身子,你也不要进这门槛了!”哐当一声,门被拴上了。只留下生硬的余音袅袅,在大门上回旋。
声音在回旋,可惜的是人却没有回旋的余地,实在让人痛心疾首,深恶痛绝。
梅嫂啪啦啦地瘪了气,瘫软在地。犹如一个乒乓球没了气,瘫软得变成一个半小时圆形。
“我的老天爷啊!枉费我当初卖掉嫁妆送你上京赶考的一番心意啊!你这该死的煞星,我林玉娥前世作的什么孽啊!”主仆二人抱着放声痛哭,直哭得昏天黑地,入夜绵绵。
夜已入深了,更冷了,一层薄薄的雾水罩上了两人显得有些弱小的身体。两人四肢冰冷,唯有两颗心有些温暖,靠在一起。犹如夜空中一点微弱的灯火,闪烁希望的光芒。
天终于亮了,远方透出鱼肚般的白色。或许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令人难忘。此刻的美,在黎明的曙光里酝酿了很久。犹如一罐装了十八年的女儿红,让你饱醉一生,或许不想醒来。夜已披着黑色的坎肩走了,黎明送来了白天的温暖,阳光嘻笑着穿透世人的心灵。
渐渐地,夜色的雾珠已经退去。两人微感暖和,世界也有些暖和。
“小姐我们走吧!离开这份伤心之地。”梅嫂起身一边扶着林玉娥,一边说。
“好吧!”绝望之中透着一丝希望,林玉娥擦着泪水,幽幽地说。
因为,天无绝人之路!
这人啊!来到世界上千万的不容易走一遭,活着就有希望。哪怕希望的曙光很远很渺茫,总会有个追求的模样就让人足够了。
***
“来吧!我的小宝贝,那臭婆娘已经被我扫地出门了,再也没有人碍事了。”
“相公!”一个女人娇滴滴地呼叫,好些个儿肉麻。
“唉?刚才叫什么来着,没听见,再叫叫?”他故意戏弄着她。
“嗯?现在就欺负人家啦!小女子要去公堂鸣冤!”女人嘟嘟嚷嚷着。
“来吧!我这里就是公堂,青天大老爷坐在其中,享福吧!消受消受吧!”他有些猴急,一把拽着那女人。
“好坏呦!专挑人家的痒处。”那女人故作姿态,有些淫笑与挑逗。
“只闻新人笑,那知旧人哭。”突然传来一个惊声怪气的女子声音。
“是谁呀?出来说话,在暗地里像鬼魅一样令人心烦,作呕。”林玉娥的丈夫花逢春大声地吼叫,显然也是怒火中烧。
要知道是谁坏了人家的好事,遇上別人也一样发火,恼羞成怒。是个男人都这样。更何况像他花逢春这种背信弃义,见异思迁,坏得顶尖级的山渣男。
其实男人也分很多种,有野的,钟情的,溺爱有嘉的,喜新厌旧的,数不胜数,美不胜收,坏的也令人厌恶不来。
“我是一种离开身体的游魂,孤僻的魂儿!”窗外传来了阴阳怪气的哭泣声。一会儿是笑,一会儿又是哭,像海边的天气阴阳不定,叫人毛骨悚然,万念俱灰。
花逢春与那贱人雪娘正在兴致盎然之季,忽然听到这种凄凉而悲沧的声音。不明所以地犹如一个人从山顶掉进了低谷,甚至比这更厉害百倍,千倍,万倍的失落感和恐惧,害怕万分。
两人浑身上下剧颤不已,犹如活在寒冷冰雪的冬天,好久未进食物的两个蠢物。因为他知道林玉娥是一种性格很强烈的女子,这样的打击或是侮辱对于她来说,实在是太大了,一个从古至今未有过的挫折。这也不像是一个玩笑话。他了解她,深思熟虑地知道她,如果她要是寻死觅活的也不是不可能的。这种理由的条件真是太充足,太丰富了。所以心生害怕也就不足为奇了。可悲啊一介书生到头来竟然犯了个天大的糊涂,错误。实在是美好人生的巨大污点,白白浪费了许多圣贤之书与皇粮。
花逢春用力推开倒入怀中的贱人雪娘。
可雪娘还在使劲地往他身体上挤。就像一个久未进食物的饿鸡,见着了食物也不管天塌陷了下来。当真是“商女不知亡国恨”,也不想清楚前面将要发生什么事情。此刻的她已如久盼之望甘霖的凡夫,正值甘霖降临,也是大祸降临。
女子是祸水,像雪娘这种贱人瘪三更是祸水。
花逢春没有去想过这么多,也没有去仔细想过,连观察都没有过。这样的糊涂虫怎么不会家破人亡呢?妄读了圣贤之书啊!他已然推开了雪娘,“砰”地坐了起来。
与此同时,雪娘的头撞击到墙上,发出巨大的声响,疼痛得她眼泪汪汪,一点也不感声张,只得暗里受苦。或许这也是她一辈子所获得的回报——活该。
花逢春理也没有理她,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也没有开口关问一声。她悠悠地叹了口气,什么也没有说,心里似乎明白了什么,两眼死死地盯着花逢春。
花逢春木讷地坐在床上,神色黯然,似乎已经魂飞魄散。那奇异的怪声渐渐远去,消逝在夜色苍茫之中。
夜,也在一寸一寸地缩短,缩写成一部铁一般的记录。自那一夜后,花逢春茶不思,饭不香的,日月无光,渐渐消瘦,整个人似乎傻了一半。
***
林玉娥走到一口荒废的枯井旁,纵身跳下。待后面的梅嫂赶上来时,整个人已然没入井内。
梅嫂失声大喊:“小姐!”随后,泪流满面洗刷着她这一大把年纪,泣不成声,呜咽。
林玉娥随着下滑的身子,眼前忽然一黑,闭上了眼一心求死。死神在脑中闪过,世界不知转动了多久。她的脚砰然着地,自己却站立了,脚踏实地的。闭着的眼皮外,透过一丝光亮。悚然惊醒,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地面。
梅嫂正哭泣得像一个泪人似的,惊憱地望着她。
人啊!有些时候想死就这么难吗?
林玉娥又一次失望了,透心地冰凉。
这个世界本来就很稀奇古怪,有些人想死却死不了;有些人不想死却轻而易举地死了。
林玉娥问梅嫂说:“我不是在井里吗?怎么……”
梅嫂停止哭泣,说:“小姐!我也不知道,只看见一阵风吹过,你就上来了。”
两人正感踌躇,空中传来了一个女子声音,说:“蝼蚁尚且偷生,何必作践自己,好好活着吧!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那声音说完自然而然地消逝,无踪无影了。
这也是白倩儿从花果山出来,刚好巧遇的事情。正值林玉娥被花逢春赶出门的时候,所以见证了一切,心中不平,决定帮她一把。
白倩儿心里思忖着:“世间哪有这样的男人呐!本应该男女平等的嘛!”
其实,她又哪里知道做人的复杂性和难度性啊!
人生啊!就像一个多滋多菜的食物。当你胃口大张旗鼓时,就会咬得深些,多些;当你胃口不好时,就会咬得浅些,少些。获得的越多,就伤得越多,获得的越少,就伤得越少。这也叫因果循环的道理,白倩儿哪里能懂啊!不会明白的。
人啊!有些时候是有选择的。世界因你而转动,或许会精彩;有时因你而停止,或许会毁灭。唉!不管了!人总会自生自灭。
***
“老爷!老爷!”看门的管家气喘吁吁地跑进来。
“怎么了?”花逢春显得有些无精打采地问着。
“外面有一女子,她说是你的表妹!”管家依旧有些激动,喘着粗气。
“一女子怎么了!还那么激动?”花逢春的好奇之中隐藏着几分责备。
“是个男人都激动,太美了!简直就是美若天仙!令人防不胜防,多看上几眼。”管家嘴上说得轻描淡写,却早已闭上双眼,仿佛还沉醉在那种享受之中。
“呦!没想到堂堂管家也有这种嗜好,没想到啊没想到,简直不可思议!”花逢春摇了摇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管家听在耳朵里,也不知道是抬举还是讥讽,语中有些毫不客气地说:“我这不是跟老爷学的吗?”
“行啊!你小子,我没看错呐!別的东西不去学……”
话没说完,一个穿白色衣服的女子走了进来。两人的眼睛顿生光芒,似乎是饿到极顶的狼,恨不得一股脑儿扑上去,把她咬在嘴里,囫囵吞枣地塞进肚子,那才叫爽快。
“哎呦喂!原来是有两只狼呀!我好害怕,害怕呐!”说完欲抽身门外。
两人异口同声地说:“在哪儿,在哪儿!”然后又重新盯着白衣女子。心里想着,一定要把那衣服看穿,瞧瞧里面藏着些什么,掖着些什么。
这时,庄上所有的仆人来了,把门外围得水泄不通,接二连三的死死盯着白衣女子。犹如傻子一样,一点也不稀奇,也不古怪,倒是有几分好玩罢了。
白衣女子丝毫也没有感觉到自己身在狼群的危险,反而脸上堆满了笑容。骂着:“你们都傻呀!一群笨蛋。”
“哦!”花逢春似乎是被骂醒了一般,随后对着众人吼叫:“滚开滚开!都滚开!”一群人呼啦啦地仿似被用扫帚打扫一般,瞬间走得一干二净,绝对一点东西也没落下。
众人走了,白衣女子的心头仿佛颇有失落,转身欲走。却被一个声音给叫住了出门的脚步。
“唉!表妹,既然来了就小住几日吧?”脸上的兴奋有说不出的浓厚,喜悦多多。
“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语音娇气之中暗藏几丝怒气。
其实,她又哪里是花逢春的表妹啊!她只不过是存心要戏弄,休整休整他罢了。真是天如人意,事顺人为,他果然上了这个当,自然地钻进了她所安装好的笼子。
“哪敢哪敢!”花逢春慌乱之中脱口而出,心地思忖着:原来漂亮的女人生气会更美,令人更怜惜,甚至有些妒忌得生气。然而,却又生气不起来。实则是一种尤物,让人看着就心地舒坦一辈子,不妄世上来一遭。
天很快晚了,太阳从山的那一边已到了外婆家,歇息了。
花逢春与表妹用完餐早已酩酊大醉,两人彼此相扶,摇摆着走进卧房。
到了床前,白衣女子被什么绊倒在床上,花逢春恰好压着她身体,心中偶然颤动,似电击烈火燃烧,无法控制自己鬼迷心窍的冲动,热气不打从一处来。
因为这是他习惯的家常菜。更何况是人间绝无仅有的美丽女子,倒在了自己的怀中。而且还是在床上,早已垂涎欲滴。犹如一块衔在嘴里的上好鲜嫩兔肉,只是在等你轻轻用力,便可融化在全身的血液里。欲望在冲动,酒水在运行。
花逢春再也找不出一丝力气来支撑那颗头颅,渐渐地吻了下去。两片嘴唇刚要碰到一起时,花逢春在醉眼朦胧之中,突然惊醒,浑身上下直冒冷汗,“啊!”的一声,犹如一个惊天动地的响雷,昏厥过去,震醒众人。
就在此刻,雪娘恰好走到了门口,也被声音吓了一跳,慌乱推开了房门。
顿时也被吓得目瞪口呆,半死不活。原来是一条白蛇正张开血盆大口,在床上躺着,昂头准备咬人,红色的信子闪烁清晰的光芒。
她收住了前进的脚步,转身欲跑,却被一阵风拉到了床顶,上下不来,全身衣服不翼而飞,泪汗尿水刷刷而下,傻得怪乎所以。
白蛇换回人形,一飞而去。
雪娘如一块岩石头砸在了花逢春的胸口上。花逢春喷吐一口鲜血,竟然把地板染出了一朵鲜花。翻身起来,手舞足蹈,头发凌乱不堪,呀呀而语。就这样一疯一傻向门外狂奔而去。
偌大一个庄院里的钱财,顷刻之间,让所有的下人得了一个便宜,抢劫一干二净,获得这么多年来所有的酬劳。百年偌大的庄院,就这样在风雨之中雕刻着它的基业,未来已经荡然无存,销声匿迹。
“可悲可叹!世间万物的繁荣昌盛,如今已然过眼云烟,昙花一现,海市蜃楼了!”却不知是何人在说,倒有一股清风凄凉之景。亦真是让人拍手称快,送他一个生日礼物——两个字,“活该”。
第四章 杀手也有春天
天空骄阳似火,屠烤着整片大地,地上泥土似狼烟滚滚,四面而起,路上很少有人行走,尽都躲在自己家的屋檐下,手摇棕叶扇子,悠闲自在。不在家的人,便躲进茶馆里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地攀谈,越聊越起劲,兴奋得不明所以,笑声满天。
东方红再也按耐不住,喝了一碗酒,出门翻身上马提剑迳直走了去。
没人能知道他去哪里,去什么地方,他从来不向人说,也没有人去过问。只知道他又去干一票,一个生命即将离开这个尘世浮华的人世间。也没有人能够见过他的剑刃,只知道他手中握着的是江湖第一剑“冷断剑”。
所有真正目睹过冷断剑刃的人,是属于那些被剑刃断裂的咽喉。或许这也是武林史上那些亡魂的最高荣誉。
虽然,他们丢掉了生家性命,但也获得了最后的一丝光荣。那是许多人做梦都想目睹风彩的幸福或殊荣。
“冷断剑”真有这么邪乎吗?许多人带上生命、幻想,不顾一切地追逐,东南西北地奔跑。人人都已经忘了,即使他们追上了,一心一意地想揭开这个谜底,传奇的神话,那是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和生命之魂。
也没有人去考虑过这些。或许,在他们的眼中和心里,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不值一提,举无轻重的道理和琐事。人人都明白,却偏要去,就像是“明知山有虎,却偏向虎山行。”一样好的道理这么简单,普遍。
可是,他们有一点没有想到的是,动物是可以被征服的,完整而准确地说甚至是能被杀死的。然而,这“冷断剑”是他们想碰都碰不到的,根本就沾不到边的一种欲望。
因为,这“冷断剑”是一柄上古神兵,锋利得惊天地泣鬼神。皆因,此剑在没有魂魄之际,出刃见血封喉,仿佛带着魔性一般,极其残忍,目不可睹。所以人们又叫此剑为“噬血成魔的落魄剑”。
也不知铸剑之人为何铸得此剑,方法可想而知一定非常之奇特,独步天下。所花费的心血也非常之残忍,目不可睹。
此剑乃是九百万年之前大侠云天涯所得,云天涯在与孤独魔兽决战之际,阴差阳错地误伤了自己的恋人紫千红。他在万分悲伤之际,带着剑销声匿迹。从此,江湖之中再也没有人见到过“冷断剑”的真正面目。也就在上一个世纪,“冷断剑”却又重现江湖,惹起了一场场腥风血雨的杀戮,江湖各大门派岌岌可危,人人胆战心惊,商贾更是少之又少。
听说此剑当初是被一个名叫山野的樵夫所得。后来听闻传说,山野樵夫是在一个神秘的沟壑之中,因迷失路径懵懵懂懂地误入山洞而所得。可是,他却在里面耗费了大量的时间,足足花上了三五个岁月。伴随着他名扬江湖的不仅仅只是“冷断剑”而已,还有一部轰动整片武林的“天涯神曲”。
传说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听。可惜的是,人们根本就没有胆量去听,去欣赏。只因为这支“天涯神曲”震慑人的心灵太强了,几乎是达到破碎的程度。
***
一群人蜂拥而至,犹如开武林大会一般,向临江仙阁席卷而来。
东方红急马扬鞭,翻山越岭,浑身上下尘土飞扬,急促的呼吸声吊着额前的汗珠,显出一些长途跋涉的情怀。
太阳犹如一个红球被人踢下山坡,入夜的晚风吹来,割着赶路人的脸庞,甚是凄凉。
前面一家客栈门庭若市,所有的羁旅们酒声喧哗,歌舞升平。
“客官!住店还是……”小二笑着上来拉马,其热情洋溢整片客栈内外。
也因如此,才使得这客栈在荒山野岭享誉武林。
“住店,来间上房,给马喂上好的饲料。”还未等小二说完,东方红已经插上了嘴。
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他早已习惯了小二的那套客观用语或是理念。所以,不让小二问完,他就提前回答了。
东方红做事从来不拖泥带水的,非常果断因明。犹如他手里握着的剑,瞬间就把事情解决干净。
因为,他要节约时间。他也是一个非常珍惜时光的人。说真实的,最起码也能多杀几个人。杀人不过头顶地,瞬间消魂,也只有他东方红才能办到。
小二拴好马,东方红跟着他走进客店里堂。
一双双眸光顺着灯火发放的微亮,都受宠若惊,歌舞停留,一片死一般的寂静,无聊,不存生机。
众人颇具诧异的是小二后面的人,脸上挂牌冰霜,写满神奇。那把剑更是人见尤零,心生俱疲,微感散发着一丝冷若冰霜的气魄。
这或许就是一个杀手的真实写照,无与伦比的冷酷,无情。
一个女子充满了好奇,心砰然而跳,曲子有些杂乱无章,音色尤变,显得有些唐突。
她心甘情愿地思忖着:我就不信他的内心是一个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冷库。
或许就算是一个杀手也有春天,该有他自己的前程。
杀手也有春天!正如这姑娘所想的,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活法,选择的权利,杀手也不例外。
人来到这个世界,本就是千姿百态的。
“怎么搞的!扫了大爷的兴致。”一个彪形大汉喝得醉眼迷糊,脸写粗鲁,越发大声嚷嚷。犹如一口破钟在大堂里撞响,震耳欲聋,人人心生厌烦。
曲声嘎然而止,众人鸦雀无声,唯独那大汗在那里唧唧歪歪,语无休止。
东方红走出房门,身子依靠着走廊栏杆,两手抱着剑放在胸前,脸上写出不屑一顾,冷若冰霜地说:“说得比唱的好听吗?”
冷若冰霜的他不善言语,也不多说废话,唯独会说话的是他手里的剑。
那大汗见有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跟他过不去,碍他面子,于是乎泼然大怒,骂着说:“找死!活得不耐烦了!”
还未等东方红说话,他已然掀起一张酒桌掷向楼上的东方红。桌子夹杂呼啸之声不绝于耳,疾如闪电,快似惊鸿。众人不敢再看,都放下了头,摇晃着,叹息连天。
因为,谁都不想看到被桌子杀死人的模样,更何况是一个本就生着死人脸色的人,瘦若骷髅。
就在众人失望之际,东方红不动声色,轻轻地伸出右脚,没人能看清楚他是怎么穿过栏杆缝隙的。唯独看到的是桌子刚要飞过栏杆,却忽然停了下来,泊在了空中。
众人都失声惊呼,慨叹不已。东方红用力一挑,桌子飞到了走廊上,丝毫未损。轻描淡写地对小二说:“没弄坏你的桌子吧?”
小二退到一边,唯唯诺诺地说:“大侠,不是你摔的。”
东方红没有理会他,说:“不是我,那是他了!”话音未落,人已然到达了大汗身旁,出手如风,把大汗的头发硬生生地拔了一撮在手。
“別以为拿几根狗毛就能吓唬本大爷!大爷不吃这套餐,也不相信狗毛也能杀死人。”他显得有些愤怒,怒不可揭。
杀手最忌讳的就是別人鄙夷他,这会让人死得更快,更早,更加痛苦万分。
东方红脸上微弱抽动一下,犹如微风荡漾,没有人会察觉,理会。众人只看见他的手放了回去,手里的头发不翼而飞了。而大汗的身上却多长了几根长毛,在空气中摇摆不定。
大伙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时那大汗才发现自己身上的毛发,禁不住用力拔扯,嘴上却说:“不就几根毛嘛!这点痛算什么……”还未等他说完,口里喷出一股鲜血,倒地而亡。
大堂里死一般的寂静,凄凉。唯有听见的是所有人的呼吸和心跳。
东方红掏出一锭金子,放在桌子上,说:“把他埋了,继续欢乐吧!”说完转身上了楼梯。
“李侬!怎么啦!心不在焉的。”班主叶萧萧问着。
那李侬便是先前的姑娘,听见班主问,忙慌乱着说:“没什么?”眸光却未离开过楼梯上的背影。
多么孤单的身影啊!在他的身上背着太多沉重的负担。
她用心去克制自己,却又忍不住要去解读他的故事。
李侬心不在焉地弹着曲子,模糊的时光中,她似乎看到了许多许多。
整整一个夜晚,客栈里倒是平安祥和。因为,有了东方红在,没人敢胡作非为,乱来一通。没人知道他的名,只知他冷面寒霜,功夫了得。更没有人去过问他从哪里来,要去哪里。
天亮了,东方红付了房钱,拿剑出门。转身与一个姑娘抱了个正着,心如触电一般,颤动不已。忙赔着礼说:“对不起!姑娘。”
“那还不松开手!”李侬脸有些红晕,心里闪烁灵光。
“哦!”东方红仿似醒悟,沉默不语。因为这是他一生中从来未曾有过的经历和感觉。
“我叫李侬,木子的李,你侬我侬的侬。”她似乎有些高兴。
然后,又问:“你呢?”
“我……”他欲语无词。
此刻的他,才发现自己找了一件世上最难的事,那就是为自己寻觅一个最好的词。
“怎么啦!小气鬼,连个名都吝啬,不肯说。”李侬垂头丧气,有些失落。
“不,不!我叫东方白。”东方红说完自己也很惊讶,他不知自己为什么要把“红”说成“白”。难道就这么讨厌自己吗?带着许多条疑问,他离开了客栈,离开了李侬。
马在奔驰着,没有人怀着想象力去想他到底去哪里。
***
听说桃园县有一个桃花潭,一年四季水深过千尺,还有更多迷人的风光和动人的传说。
桃园第一美女,也是整个武林第一美女,让人欲看难忘,此身无憾。
“唉!东方红啊东方红,怎么会有这种非分之想呢?这将会是你的致命玄机,还是算了吧!”他努力去抑制自己,收纳心神。
不动声色的心灵玄机,被破裂了。就像一张洁白无瑕的窗纸,被撕裂了伤痕,鲜血正在往外流窜。
入夜吴声,大西南的夜色也很美丽。或许,这就是九州大地的本身面目,美不胜收。
夜,也在一寸一寸地缩短,写出许多故事。
东方红进入一农庄,此院落并不大,却很宽敞。
“大爷!借宿一晚,方便吗?”东方红牵着马,借问着正忙碌的农家。
“方便,方便!只是咱家太穷太昏暗了,怕给你染上晦气。”农家说着停下了手里的活,上前替东方红把马拴好。随后,带领他进了屋。
东方红跟在农家身后,看着他善良的背影,倒不像是刻意的装扮。只是他话中有话,也不知隐藏着什么痛苦。
东方红决定要去弄明白,要去帮他一把。这也不像是一个冷面杀手的作为,或者风格。杀手也开始有了热情,感情。那注定他成不了一个真正的,绝顶的聪明杀手。
杀手也很聪明。全职的杀手也风流,风流杀手,杀手风流。从古至今,已经多得不计其数。所以,杀手也需要春天,需要一种温暖的春天。
春天,可以冰雪融化,可以化解一切矛盾,纠纷或者仇恨。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活在仇恨里,总有丢掉的那一天,这也遵循了大自然的定律。痛苦,更能摧残人的意志,让人丧失动力。
“大爷!你贵姓呀?”东方红问端着饭菜的农家。
“贵字就免了,俺叫高老头”他把饭菜放在桌上,坐了下来。
“高大爷!你也吃吧!”东方红手举竹筷说着。
其实,他又哪里知晓这一户农庄的辛苦日子。除了给他的,却没有人家自己吃的。
东方红放下了碗筷,掏出钱袋,说:“这是一百两金子,高大爷,你就收下吧!”说完塞进了高长年的怀里。
“大侠!我还没请教你的大名呢?”说着再三推辞。
“大爷!就叫我孩子吧!我叫东方白,你就收下吧!就算我借助给你了。”说着一双眸子充满了泪光。
杀手也会掉眼泪,好像没有听说过。望着他眸光里闪烁晶莹剔透的泪珠,欲掉不能,高长年只好收了金子。
可是,他还是唉声叹气,说不出的惆怅与沉默。因为,他不知道这金子带来的是祸还是福。其实,高老头心里也很明白,心地也很透亮。就如一盏明灯似的亮丽,永远都不会昏暗,熄灭。他恐怕是无福消受了。金子也有光辉,在他的怀里恐怕会被埋没,给不了它最辉煌的时刻。
东方红瞧在眼里,几度三番五次地,想开口询问,却又退回了勇气,闭上了嘴唇。
高老真会察言观色,如果一个人脸上越是没有表情,说明他的内心活动越是复杂,激烈难熬。这也是身在江湖之外,心清宁静而已。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高老头看着他那么心急,难受,痛苦。于是,开口说:“那是前两天的事啦!”说完老泪横秋,潸然而下。
高老头不想去了解他的过去,历史。只管说:“那天下着雨,突然,来了一伙土匪,说什么他们老大看上了我们家姑娘,姑娘百般不从,哭喊着,那时我两老干活刚回到门口,见状,我冲上前去与他们拼搏,被打晕在地,待我醒来时,老伴却是胸口中刀,倒在了门口,姑娘也不知去向了!”说完也是泪水濛濛,泣不成声,用力使劲地敲打桌子,血都渗出了拳头。
东方红听完,脸上的肌肉绷得更紧了。就像一张即将离去的箭头,只不过他射出的是一种杀气,无形的杀气,令人避之不开的杀气。
杀气是冰冷的,剑也是冰冷的,人也冷若冰霜,寒光四射。他这种脸色,让人看了浑身鸡皮疙瘩,心几乎要停止运行,跳动。
“孩子!怎么啦!”高老有些诧异,不解地问。
“放心吧!高大爷,我一定将你的女儿找回来。”东方红从牙缝里一个一个地吐出,可以看出他内心的世界是多么强大,恨是多么的强烈。犹如一条毒性很强的蛇,在慢慢吞噬他的五脏六腑。
他根本就没有机会去感觉疼痛,泪也干了,唯独留下最后一口气的是,举起手里的剑去杀掉一切——该杀的。
东方红走了,走得很早,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他从来不告诉人,这一次连他心爱的马也没牵走。
高老头暗自庆幸,自己有些了解他。因为,高老头知道他是会回来的。如果一个剑客连陪伴他多年的东西都没带走,说明他不会走得太远。就像没有带走他的生命一样。
高老头剩下来的岁月里什么也不做,唯独要做的,一定要做好的一件事就是把他的马照料好,等待他回来。更何况东方红给他的金子,足够他一辈子都花不完,他也不会胡乱去花,践踏金子,践踏別人的劳动成果。
他也深深地知道,刀剑上滚过来的金子,当然是格外闪烁光芒的。那一分辛苦是种在危险里面的,最后的开花结果也当然是转危为安。
高老头摆上香案,向苍天祈祷:愿东方白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早点救回自己的女儿高洁洁。念完,三拜九叩起来,每天如此,都得拜上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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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美的桃园村啊!漫山遍野的桃开得那么火热,令人的心豁然开朗,忘了许多忧,许多愁。不知能不能忘记一个人所背负的血债累累。
“桃花开,桃花运;桃花运来了桃花人……”飘渺的风声中传来了一个女人的歌声,声音里附和着本不应该有的清凉。火热的桃花,传奇着它的故事。写着许多鸟语花香,怪不得陶渊明到了这里,流连忘返,不足为外人道。
东方红进入桃林,却不知从何而去,只感觉眼前有千万条路,伸向远方。就如同人生一样,有千万种选择,看你怎么去选,怎么去挑。犹如这桃花千姿百态,看你爱上谁,爱上那一朵芳香。
人,有些时候是难以侍候的动物。还不如关在笼子里的一只鸟,偶尔还叫几声主人。这些道理也很简单,也很明白。东方红知道,也明白。此刻的他已闭上双眼,凝心静听。
因为,他感觉到了这里的不平常,而且还有杀气的存在。他几乎停止了呼吸。也因为,一股狂风大作,犹如暴雨袭击,把他卷进了一个巨大的旋涡。
东方红陆续地睁开眼,一个巨大的桃花球,像一个着地的陀螺,旋转着向他撞来。花瓣飞扬,犹如千百支暗器射向东方红。东方红也不慌乱,举动手里的剑,剑未出鞘。仿似吸铁石一般,飞来的桃花,犹如蝴蝶挑水全部坐落在剑身上,凝聚成一把尘世罕见的桃花剑。
东方红轻身闪烁,桃花球迅速地撞在了桃树上,弄得满树桃花争先恐后地躺在地上。桃花球硬生生地被弹回,射向东方红。
东方红来不及躲闪。
因为,这次距离太近,太短了。真是可笑,世间也有东方红躲不开的事!
其实,他躲不开的事还多着呢,只是他不知道罢了。东方红是人,不是神。是人就有他的缺性,他的底线和弱点。一个人要是有了弱点,他的毛病就会更多,更容易被人发现。而人的底线是可以挑战的,可以被摧毁的。
东方红的底线被挑战了。他在破裂,他在忍受痛苦,接受被摧毁。
因为,摧毁给人的机会只有一次,要就是你被摧毁,要就是你去摧毁一切。你没有选择的余地,江湖是不会给你选择的机会。机会也就是在你闭上眼之前。机会是自己给的,自己给自己,才心里踏实,舒坦。命运也要学会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因为,生命是革命的本钱。没了生命,什么武功第一,什么第一美女,都化为了子虚乌有,泡影一滩。更何况连自己的孩子,拼搏一生的劳动成果,也就让给了別人,別人也不会说声谢谢。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江湖。一点也不省心,一点也不神奇。那些神奇的事,是无聊的人吹捧出来的。
东方红不需要被別人吹捧。
因为,江湖是自己给自己写的,一本人生的日记。火车不是推动的,牛皮也不是吹出来的。唯独要写的就是用自己的拳头和剑,胜者写进历史,败者埋进泥土。自古以来都这样,没人能够改变命运,根本无法改变。
东方红没多想,也来不及多想。只听见“哐当”一声,剑入鞘,桃花球破碎了。
他惊呆了,醉在了原地。命运给自己开了一个玩笑,一个破天荒的玩笑,游戏。被玩弄的滋味并不好受。
东方红有些愤怒,憎恨所有的一切。东方红啊东方红,你真的与众不同,独具一格吗?他犯怵了,不停地反问自己。
因为他是东方红,也有他不懂的地方,不明白的地方。
所有的桃花都洒落地上,就像用花瓣铺成的地毯,堆叠着相思。
一个身穿白色衣服的女子站在花丛中,双眸流盼地望着他。世人都说中原一点红,这里却是西南一点白。犹如一片云,白色的云,人见人爱的云。
东方红犹如梦中,仍傻在哪里。他是人,不是神。因为他是东方红,是人就有一切爱,更何况他已经有了恨,爱与恨是相互生存的。没有人能够改变,东方红也不例外。
方才的杀气横生,也不知去向,两人进入了沉默世界,四目相视,不为厌烦。
良久,东方红有些后悔地说:“姑娘!没伤害你吧?”
“你说呢?再差一丝毛发的距离就会要了我的命。”白衣姑娘有些生气。
随后,她又问:“你是谁呀!”语气缓和了许多,柔软得有些像一个棉花枕头,让困了的人好好睡一觉。
东方红啊东方红,这不是你需要的枕头吗?他确实是需要一个枕头,安稳地睡去。因为,他已经奔波了这么多年,够累了。
女人嘛!本就是男人的枕头呗。
“这样一个枕头我接受了。”东方红心里乐意地想着。
“姑娘!你问谁啊?”他顿了顿神。
“当然是问你了!难道这里还有別人吗?傻瓜!笨蛋!”白衣姑娘有些骂人的口吻,反问着。
“嗨!姑娘,你真是聪明!一出口就知道我叫傻瓜。佩服,佩服!”东方红开始有些话多了起来,什么时候有过的事,他自己也不清楚,也不知道了。
“你……”她欲言又止,用手指着他,随后摇了一下头,叹息着说:“哎!还是算了吧!”生气之中又略带几分失落。
“原来美人生气也是一种美,更绝代,更风华。”东方红喃喃自语,也没理会她。
“看在你嘴巴这么甜的份上,我告诉你吧!”白衣姑娘悠悠地说。
“没想到天下还有这么免费的午餐,走运,真是走运。”东方红有些喜乐开怀。
“我叫白倩儿!”
“白倩儿?果真是人如其名,美丽动人!我叫……”兴奋之季,又顿了下来。心里踌躇满志,也不知道告诉是东方红呢还是东方白好。
“怎么啦?”白倩儿有些急迫地追问,显出几丝担忧。因为,这人就是去年救过她的那个少年将军。
“没怎么,我……我叫东方红……白”他终于鼓足了勇气说了出来,可是又怕吓着白倩儿,所以又在后面添加了一个白字。
“到底是红还是白呀!”白倩儿弄不清楚,竭力地想弄个清楚,明白。
“红白!就东方红白。”他给自己重新找到了一个确切的名字。叫起来爽朗顺口,令人舒服,没有阻碍力,焕然一新。
“红白?红白喜事就两场,人生中独一无二的两件大事,也是头等大事,必须的两件,缺一不可。”白倩儿说得有些诙谐。
“就算是吧!”东方红无可奈何地叹息似的说。
“你这人总是莫名其妙,怪怪的!”白倩儿觉得与他说话很累很累。
东方红本来就活得很累。一个人要是累了,精神也很疲惫,对一些无足轻重的事是不太花心思的,并不重视。
东方红就是这种人,一种藏着许多故事的人。
“你喜欢怎么叫就怎么叫吧!随便你,只要你喜欢,高兴就行。”东方红木讷讷地,脸上又毫无表情,下着雪花似的。
“哎!还是叫你东方红呗!”白倩儿不屑一顾地说。
“东方红?”犹如一个晴天霹雳,炸在了他的头顶,响在他的心窝里。
就像小时候炸的爆米花,满天飞雪。只不过小时候炸爆米花是欢乐的心情,而现在的心情却是不一样了,再也欢乐不起来。
“你怎么了?一惊一乍的,也太神秘了吧!”白倩儿不解地望着他,似乎在他的心里,有着许多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
“因为,因为……”他又断裂了语言。似乎有一块千重的石头砸在了胸口;又似乎是一张弄不断的网在收缩,勒得他青筋暴突,血管奔流。
“又来了,装修自己,摆神秘,不要搞得太夸张了吧!”白倩儿似乎有些受不了似的。一个人的神秘、声誉,并不是要自己去抬高身价,而是他在江湖中人们的传说。
“没有夸张!一点也不弄虚作假,确实我是东方红,杀手一个。”他说完话,心里有些不自在,似乎有些绞痛,欲哭无泪。他也知道,男儿流血不流泪。谁说男儿就不流泪?那是只因未到伤心处。
“杀手怎么啦?杀手也有他自己的人生和选择。就如同一首山歌,有它独具一格的民族风格,这不是吗?”白倩儿似乎在开导他。
他有些汗颜,为什么自己还没有一个女人看得多,看得透呢?“杀手如山歌,这是一种最好的诠释!”他略感安慰。或许面前这个女人就是他一生的安慰,不能分割、抛弃,理智又让他冲淡了一切。
“反正我不管你是谁,我也要跟着你!”白倩儿显得有些死皮赖脸,撒娇地说。
“我不需要!根本不需要你……跟着,像一个拖油瓶或是扫把星似的。”东方红故意气气她。
“就算是拖油瓶和扫把星,本姑娘乐意。怎么着?”白倩儿已经铁定了心说。
“为什么女人就这么难缠呢?”说完已飞身而去,不知踪影。
白倩儿不禁暗叹,说:“这是人还是鬼呀!”
随后,她又自己安慰自己说:“做鬼也要跟着他!”
“想不到堂堂一个桃花公主,天下第一大美女,竟然如此痴情!”一个声音不知从何处飘来。
“谁?”白倩儿一声惊呼,飞身追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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