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胧的友人》——尔赛的心语
引子
烈日褪去,暴雨来袭。街边小贩慌作一团,不顾雨水抽打笨拙地收拾各自的摊子,他们都烙印成一个符号,逃兵。在塔塔尼亚崇尚自由与生命的前提下,逃兵没有那么严重,他们认为害怕死亡是一件懦弱的事情,人之常情,却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
一位上了年纪的妇女手忙脚乱,太过杂乱的日用品被狂风挂地七零八落。老妇人臃肿的身材使她的动作显得更加缓慢,不断弯腰拾物让她累的大口喘着粗气。就算此时风雨交加,老妇人也不得不瘫坐在满是泥泞的路边,静待着这场闹剧的前奏结束,无可奈何。她捂住自己宽硕的胸口,双脚不停地在地上摩擦。
无人相助。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鱼贩子倚靠在老旧的梁木椅上,静静地观看着老妇人的“独角戏”。忙活一天的他,美美地嘬了一口之前在猪肉摊上花二十银币换来的猪大骨。
鱼贩子停下手中的忙活,看了菜贩子一眼。
“噢,我好像说反了。但我发誓,我每次朝你看时你永远是这副苦瓜脸,很影响人的心情啊!”
菜贩子弯着腰从自己搭建的顶棚下钻了出来,脸上挂着嘲弄的表情。这张顶棚老旧的面目全非,像是一块红色与黑色混杂在一起的抹布,顶棚周围的褶皱绣有奇怪的标志。
“不得不说,这块顶棚和你真配。”
“我也不记得这块抹布是啥时候被我挂上去的了,但它还真管用,你看你的塑料顶棚都被吹的乱七八糟到处都是,我跟你说,不要一味地追求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不忘初心,多学学我,你也有可能成为像我这么优秀的人……你有没有听我说话!”
鱼贩子显然没有心思听他的敦敦教诲,他在顶棚下伸出布满老茧的手试图感受出是否还在下雨。他视力不太好,十七八岁时的疯狂给他落下了这种毛病,近在咫尺的东西在他眼里反而更加难以辨认,这也成了菜贩子口中的老梗,菜贩子管他叫老花眼,尽管这个男人才三十出头。
这场暴雨转瞬即逝,动作迅速地像个雷厉风行的老兵,远边青山的虚影映衬在鱼贩子漆黑如夜的瞳孔里,他慢条斯理地将杀鱼用的匕首用身后古式房檐坠流下的雨水清洗,栗色的眸子注视着匕首上反射的银光,如同清泉般甘冽。他只是把匕首倒握对着雨水冲洗,血水伴随匕首刀刃上的杂质一同流向地口,被冲往世界各地。
菜贩子叉着脚倚靠在木头支柱上,发出刺耳的腐朽声,他一直等待着夕阳下降到自己可以平视的角度。夕阳的血色洒满这个高挑又懒散的身影,像个沐浴圣光的混蛋。他总是习惯在这个时间放空自己,给自己足够的时间目送夕阳的陨落。集市的喧闹已经结束,嘈杂的交谈声、牲畜声、叫卖声此刻化为尘埃,各自去往风的方向。也只有在这个时刻,鱼贩子能够获得难得的安静。
“如果你想在日落前回家,就赶紧过来帮忙。”
塔塔尼亚的一天即将结束。
菜贩子从凝望中脱离出来并径直地走过去,脚步压低避免地上的泥灰溅到自己刚换的裤子,他挽起衣袖和裤脚麻利地徒手抓起鱼内脏往边上的红桶里丢,两人的动作迅速又默契。菜贩子不断翻捡堆积的内脏,一个个辨识出器官名称然后给鱼贩子讲解每个部位的作用以及味道,每讲到兴头之时,菜贩子就会用自己的门牙使劲咬进下嘴唇,越兴奋就越深入,直至铁锈味溢满口腔。鱼贩子仍然保持着波澜不惊的表情,对菜贩子依旧爱答不理。
“你捡的那条蜥蜴多大了?”
“你手那么大。”
“噢~你要知道塔塔尼亚人中有这么一双大手的人可只有我一个啦,怎么样,是不是有些羡慕?想象一下你有这么一双大手杀鱼时是不是省劲多了……”
明明刚才一脸落寞不堪,现在又开始眉飞色舞起来。鱼贩子扶额,无奈于自己的老朋友竟然是个这种家伙……他别过头去,做了几个深呼吸,想要把肺里的鱼腥味排出来。这玩意实在不好受,每每闻到血腥味,他总会心跳加速,这是先天遗传还是本性如此,他不好断定,反正这毛病已经困扰了他十三年,直到最近做了鱼贩子又重新找上门来。
“帮我给它起个名字吧。”
没来由的一句话,他只是不想让气氛这么尴尬下去。
“哈哈哈哈!没想到起名字这么简单的事情你都要依靠我,以后没了我你可不要偷偷躲在被窝里哭啊!你还真是像个小朋友,我要不要跑去街边给你买个糖吃呢。”
“赶紧。”
“那就叫晶。”菜贩子抓起一块鱼肝,放在手里把玩。
“那小家伙的眼睛就像一对水晶,水晶可是值钱货,我在阿达曼见过一次,那么璀璨的东西真是让我有犯罪的冲动。”菜贩子盯着那块鱼肝,仔细地观察着。
天空游荡着几只秃鹰,如狼似虎地盯着红桶里的鱼内脏,显然他们今晚的晚餐还没有着落。尽管菜贩子拿出自己赶飞虫的毛巾对着秃鹰一阵张牙舞爪,可相比而言秃鹰的耐心更胜一筹。鱼贩子没心情看这俩活宝施展武艺了,他从红桶里挑了几块鱼肝用莴苣叶包裹后放在口袋中,扯上菜贩子的衣领匆匆离去,两人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格林·斯普利特
一行人,马不停蹄地赶往塔塔尼亚,他们隶属于「龙鹰」黑色骑兵兵团。作为塔塔尼亚最卑劣的一个军事势力,这帮家伙是由塔塔尼亚地下组织「蜡烛」负责的一派地痞无赖,他们各自因为各种离奇古怪的理由被「蜡烛」盯上,当时碰上国家的动荡期,国家对于犯罪的零容忍导致一部分人直接被驱逐出塔塔尼亚——尽管那是表面上的功夫,「蜡烛」的出现拯救了一部分人。他们中的大部分可以通过一系列高强度训练筛选出十名最强的幸存者。这些人可以冠冕堂皇的出现在群众面前,以塔塔尼亚的名义为国家而战。剩下被淘汰的那些人可以自愿选择流放或是成为游骑兵,选择前者则代表自己不再是塔塔尼亚人,孤身一人背井离乡最终客死他乡。而选择后者则代表自己要永远遁入阴影之中,如同下水道的老鼠这一生只有偷偷摸摸地度日。可想而知,近几年黑色骑兵的数量成倍的翻涨,士兵的实力也鱼龙混杂,其中不缺乏几个生性残暴的大恶之人,他们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龙鹰」的领队格林·斯普利特骑着黑色骏马,艰难地蠕动在泥地上。在他们从塔塔尼亚第二殖民地瓦里斯城动身前,天空突然大雨滂沱,漫天尘土飞扬,格林不顾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指挥他的部下们赶回塔塔尼亚主城。
格林的胡子已有些斑白,深邃的眉眼如同深渊,每当属下犯错误时,格林总会用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们。出人意料的是,格林长官并没有想象中的高,大概就只有170公分,每次主城将各联队召集起来时,总有那么几个不识相的新兵嘲弄这位长官的身高,但他从不生气。
他不断抽着马鞭,高呼塔塔尼亚的冲锋号令,企图让他的部下紧跟自己。他知道,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跟丢队伍是多么致命的问题,一支队伍总有那么几个不让人放心的新兵,格林把他们安排在阵列的最中间,位于自己的后方,他不断嘶吼着号令,时刻确认新兵的方位。
杂草贪婪地吸吮着雨水,野海棠肆意地伸展着身姿,夜色渐浓,视野范围内光靠肉眼已经分不清主城的方位。在颠簸的马匹上,格林熟络地用左手抓住缰绳,另一只手顺着脖颈拉开墨绿色的兜帽盖在头上。他必须在这猛烈的暴风雨中确认出方向,尽管这不是他在行的部分,他开始后悔两日前去往瓦里斯时没有带上庞克——格林选中的一名出色占星师。庞克在去往瓦里斯之前病倒了,忽冷忽热的体温折磨着他好几晚没睡好,只是一种很常见的疟疾,可任何小玩意进入庞克体内总能翻天覆地。
但他还是那么胖。格林摇摇头,露出无奈的笑容。他思索着寄生虫汲取的营养又被这家伙加倍的吃了回去。格林回想自己怎么就看上那个病恹恹的胖子呢,更可气的是自己需要他的时候他还不在身边。
格林摘下捆绑在马辔头上的号角,鼓起腮帮子用力发出盖过马蹄溅土和暴雨声的命令,并吩咐分队长特斯拉分发后备箱里的胶制雨衣。这场暴雨来得真不凑巧,大雨如同银河崩塌后倾泻而下般波澜壮阔,如此声势浩大风雨交加的夜晚注定不好度过。雨衣有些老旧,被几个毛手毛脚的新兵从皮箱里拖出来时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尽管眼前都是一张张熟悉的脸,可耳边除了铺天盖地的雨声外没有一丝其他可以辨识出的声音,总叫人害怕。格林静静地看着所有人互相帮助对方套上这不方便的玩意,缓缓地舒了一口气,他闭上双眼,让自己短暂逃离这无边无际的暗。格林已经很久没有合过眼了,就算如此他的精力似乎还是比其他人要旺盛一些,他并无倦意,只是他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性以面对任何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
霎时间,格林可以隔着厚实的牛皮靴感受到一瞬的异常,他不太能分清这种波动代表什么,也许是生物、轻微地震或是哪颗倒霉的树被闪电击中后产生的爆炸,但他无心在意这些,这场暴风雨已经把他弄得有些神魂颠倒,他需要时间重新让自己保持谨慎。
“老大,距离我们2公里的东边有一头怪物,很大概率是棕熊。”
格林暗自在心中狠狠地骂了一句,却又感叹祸不单行,他知道除了自己所有人都不了解在这情况下面对棕熊的结果。这些人自出生起就只能待在地下街最肮脏黑暗的地方,别说棕熊了,连正经的森林都闻所未闻,但是理智总会在人类无暇顾及时来插上一脚,也亏得他们在此时还能强行待在原地等待命令。
格林总能洞悉出他人的心思与感觉,这五年来不说他在战场上干倒过多少敌人,仅凭自己灵活的身段和视死如归的勇气就足够让神冥冥中保佑着他。「蜡烛」将他视为不可或缺的人才,更何况一种天生的领袖气质,格林顺理成章的就成为了「龙鹰」团的老大。「龙鹰」本就是黑色骑兵数量最多的兵团,绝大多数人并没有真正上过战场,但通过格林的不断提升让这群臭鱼烂虾生成一种团结的氛围。
格林牵着自己的坐骑,顺着马鬃一捋一捋地梳齐,随即把所有人叫到一颗巨树之下,脱下牛皮手套拍着靠自己最近的一名士兵:“我的好朋友,你是叫杰弗逊·里昂吗?我没记错吧,来自暗流通道的男孩,说说你的看法。”
士兵支支吾吾,完全没想到自己会被老大点名。杰弗逊·里昂一直生活在地下街最偏僻的暗流通道,据说那块区域是老鼠都不愿呆的地方。他被抓来「龙鹰」的原因是他的父亲患上了“软骨病”,每逢凌晨雨夜便疼痛难忍。他实在看不下去父亲遭受病痛的折磨,瞒着父亲走出地下街到处寻找药物,可一无所知的他没想到自己私闯了民宅,踩踏了无数珍贵药草。在遭受主人恶毒的咒骂与毒打后,被上报国家来审判。幸运的他被格林领走成为士兵,而他的父亲在格林的帮助下送去治疗。每个清晨与深夜,杰弗逊总会记得将格林赠予的黑色徽章放在胸口,祈祷英雄白鲸祝福老大……所有人都尊敬格林·斯普利特,他甚至完美的不像个人类。
杰弗逊低着头,使劲晃了晃脑袋收起这无礼的想象。暗红色的头发垂落下来,半遮盖住他那双充满活力的眼睛,他努力地想让自己说些什么来摆脱此时尴尬的气氛。自从听到那个骇人的消息后,杰弗逊本就忐忑的心情更加魂不守舍,他迟迟不敢开口的原因或许是害怕自己连话都说不清楚。
格林能从黑暗中感受到他的身体在剧烈的哆嗦,他们之间隔得够近,因此格林甚至能看见身边士兵的脸色。碍于对格林的尊敬,他们都静静地等待着格林的指挥,他们无比信赖格林的能力,但这些在真正的恐惧面前都是沧海一粟。
“相信我的士兵,跟着我去踢它的屁股。”格林沉思良久地打破死寂,发出充满自信的宣示,“而剩下的人,原地待命,听命杰弗逊的安排。”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很复杂,杰弗逊愣在原地呆若木鸡,心乱如麻。这是不是代表了他是唯一被认定为“不相信格林”的人。
这种感觉很怪。杰弗逊回想过去半年来的自己,自己能够离开父母,脱离暗流通道,这难道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吗?他在暗流通道见过形形色色失魂落魄的人,他不相信自己会一辈子待在原地虚度人生。如今自己能够摆脱过去的噩梦可为什么此时此刻的自己如此不安和空虚呢。也许因为他是个逃兵的孩子,生来就该赎罪,自己永远不可能成为像老大那样的人……
“大家原地待命吧,等老大回来。”杰弗逊沉下头,努力压抑自己内心的风起云涌。
“我想活着,我只想活着。”男孩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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